本报讯 (记者 李奎)由于2岁小女儿不听话,35岁的年轻父亲高某踢了女儿一脚,却不料女儿头部撞到门框受伤死亡。记者上午获悉,高某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起悲剧发生在2013年1月8日。当晚8时许,高某在大兴区亦庄镇的房屋内,因女儿豆豆(化名)不太听话,朝女儿屁股踢了一脚。让高某没想到的是,这一脚致使女儿豆豆头部撞到门框受伤倒地。眼见豆豆倒地不动了,高某赶紧将豆豆送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同仁医院救治。但遗憾的是,经过近10天抢救,2岁的豆豆还是因抢救无效离世。经法医鉴定,豆豆符合头部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豆豆去世当天,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他向警方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