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公布汽柴油升级加价方案
2013年 9月 23日 星期一 18:32 BJT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周一发布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消费者和企业共担成本。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国四”标准)每吨分别加价290元人民币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目前中国各地油品质量升级进度不一,市场第三、四、五阶段标准的油品并存。国务院此前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国四车用汽油;2014年年底前全国供应国四车用柴油;2015年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发改委在书面答问中指出,上述加价方案是根据成本审核结果,考虑炼厂消化部分成本因素制定的。
“要按照炼油企业消化一部分、消费者负担一部分的原则确定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发改委表示。
发改委并称,此前北京、上海等地区汽、柴油质量从第二阶段升级至第四阶段时,每吨已累计分别加价410元和480元。按此次加价政策,上述地区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只需再加价50元。
针对加价政策对下游用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发改委表示,中央财政将按现行油价补贴机制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
国务院9月10日印发《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了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要求按照合理补偿成本、优质优价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