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闺蜜,这几天人都快死了,就因为夫妻离婚了,辛苦带大了5年的儿子,判给了爸爸,她和她老公所有的条件都相当,可是不知道什么,法院做出如此决定,后来我问了几个律师朋友,他们都说了一个法院的潜规则,如果夫妻双方都要孩子,条件相当,是男孩的话,一般会判给爸爸,因为中国的传统思想是男孩是男方家的孙子,理应和爸爸生活(当然这只是某些法官的主观想法,不代表全部)我看她的样子,很为她心痛,我也是一位母亲,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十月辛苦的怀胎,孩子生下来又辛苦的带大,她是喂母乳,月子里都是自己带,孩子有段时间必须抱着睡,她的手都抱出了跟腱炎,可是她的老公,从来不管孩子,就连我闺蜜生完孩子住院,也没有照顾过一个晚上,闺蜜月子里一个人带孩子,他还出去打牌,孩子长到5岁,没给孩子换过一个尿不湿,没给孩子冲过一次牛奶,孩子吵夜的时候,闺蜜整晚的照顾,她老公还嫌孩子吵,孩子半岁以前,她老公甚至没有抱过一次,她就这样辛苦的把孩子拉扯大,可是现在孩子却被夺走
我很愤怒,凭什么,我们女人辛苦怀孕,养孩子,男人做了什么(在此只指责没有尽到父亲责任的男人),其实他老公要不要孩子也无所谓,就是公婆怂恿他去争孩子,这5年里公婆也没带孩子,现在我闺蜜整个人都被掏空了,不知道生活怎么继续下去
我们女人辛苦的生孩子,孩子还要跟爸爸姓,还说是别人男方家的孙子,已经很不公平了,难道我们就是生孩子的机器吗,法律就该规定,当夫妻双方都要孩子的时候,母亲精神正常,没有任何疾病,并且有正当的收入来源,就该无条件的判给母亲,否则,硬生生的把我们辛苦养大的骨肉剥夺,试问哪个母亲可以承受?
不要说还有探视权,就算有,跟以前能朝夕相处的日子怎么比,并且遇到个不清白的婆家,扯理由不让你看孩子,难道你还每次去法院求助?我经常看到电视里的妈妈哭诉,孩子被前夫家藏起来,几个月没见到孩子了。我估计很多为了孩子还选择不离婚的妈妈,也有一个原因是害怕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吧。
所以,请求法律能够给予我们这些妈妈一些安慰和保障,孩子是我们辛苦生下的骨肉,请不要把我们硬生生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