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40岁,男,身高1米65。昨天,他因涉嫌男扮女装偷走26岁小伙子4000元钱,在萧山法 院受审。小伙直到报警时仍认为陈是个漂亮的21岁女大学 生,两人曾以网友身份开过三四次房,陈还提 供了按 摩服 务。被抓后不久,陈被取保候审。昨天,他在一位男性朋友陪同下来到法 院,穿一身墨绿色便装,戴鸭舌帽,头垂得很低。站到被告席上,他摘下帽子,依旧低着头。陈高鼻梁、大眼睛、瓜子脸,身材瘦削,长相清秀。检 察院指控,陈在和小伙子第四次开房时,趁小伙子去洗澡,将他外衣口袋里的4千元钱偷走。“我认 罪,当时就是不懂法,想追求一下刺 激。”陈始终没抬头,他说,自己涂脂抹粉,装成清纯女大学 生在微信上和年轻男子搭讪,就是觉得新鲜刺 激好玩,没有别的用意。“我没想过偷钱,跟他开房只是觉得好玩……我哪里想到后来他想跟我发 生 关 系……只好叫他快去洗澡,洗完后再盘肠大战,我就趁机溜走,谁知道溜走的时候看到了他衣服里的钱……”陈小声说,“我不懂法,求法 官从轻处罚,我还有小孩要养……”他不停颤 抖,显得很紧张。法 官当庭判 决,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拘 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 民币2000元。陈戴上鸭舌帽,帽檐压得极低,用手捂住脸,离开法 院。
本帖Z后由 巴顿哥 于 2013-11-26 14:19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