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今后在湖北,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了。
新《办法》引发网友热议。这是继今年6月初武汉市拟对“未婚妈妈”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消息之后,舆论再次聚焦“未婚妈妈”群体。
有专家表示,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后,孩子可跟随父母一方落户,将不再有以往“黑户”、“黑孩子”现象,这是对父母生育权、孩子生命权的尊重。有童鞋说,这样一来以后就不会有“XX医院不能以‘没有结婚证’为由 拒绝孩子就医”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也为这样的孩子以及未婚妈妈们提供了便利和身份。
不过,也有童鞋质疑,不要结婚证和生育证就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合法落户,会不会鼓励“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等现象的出现?这么一来不是助长了“未婚妈妈”的数量增加吗?那以后这样的人群是不是会越来越多?那还要结婚证干嘛?那会不会也会有部分的所谓“小三”“情人”能够合法的生下原本不符合规定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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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论点:没有结婚证也能给孩子办出生证、上户口了,你觉得是好事吗?
正方:觉得这个规定挺好的,以后就不会有“XX医院不能以‘没有结婚证’为由 拒绝孩子就医”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也为这样的孩子以及未婚妈妈们提供了便利和身份。
反方:不要结婚证和生育证就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合法落户,会鼓励“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等现象的出现。“小三”“情人”能够合法的生下原本不符合规定的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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