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一种冠冕堂皇的中国式“折腾” 一些经常到欧洲参观考察的领导干部说,那些国家去一百次都是一个样,一百年两百年也是一个样,不像我们这里日新月异,一次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他们感慨的是城市建筑,他们道出的也基本属于一种实情。但他们在津津乐道的同时,似乎忽略了这种实情背后正是中国建筑的软肋和隐痛。
人家的建筑为什么能够一百年、两百年不变?这起码说明了以下几点:一是人家的建筑质量能保证在一百年、两百年之内不会变成危房;二是人家的建筑设计在经历了一百年、两百年风雨之后依旧不会落伍;三是人家城市规划的稳定性为城市建筑的长寿提供了根本保证;四是人家的财政收入更多用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环保和社会保障方面,不想一遍遍折腾城市的面孔。
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城市建筑为什么日新月异,为什么一次次脱胎换骨、重起炉灶?一是我们的建筑质量差,不等用到法定保质期就撑不住了;二是我们的建筑设计过于浮躁,经不住历史检验;三是我们的城市规划过于灵活,弹性太大,刚性不足;四是我们的操盘手们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愿意将国家的钱、ZF的钱更多地花在城市建设和市容市貌更新上。
欧洲城市建筑的一百年、两百年不变,成就了人家的建筑风格,以至我们的日新月异当中不得不一次次去借鉴、模仿和抄袭人家的“欧陆风情”。人家的一百年、两百年不变,节约了大量的土地、建材、水源、时间、人力和资金,可以腾出功夫来研究环境、研究科技、研究文化、研究社会保障。人家的的一百年、两百年不变,检验了设计和建设的质量与水平,让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设计师、让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商知难而退,终生不敢涉足建筑业。
我们的日新月异、脱胎换骨,让我们的新时代建筑形不成自己的风格,在一次次接连不断的自我否定中迷失了自我。我们的日新月异、脱胎换骨,浪费了大量的土地、建材、水源、时间、人力和资金,培育了官员的急功近利思想、新项目大项目情结,甚至于造就了城市建设领域的一大批FB分子。我们的日新月异、脱胎换骨,让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设计师,善于投机取巧、偷工减料的建筑师,让更多领域的南郭先生们因为建筑的短命而一次次瞒天过海、化险为夷。笔者斗胆断言:长此以往,我们的时代不会造就更多的百年老屋,不会给后世留下更多的可圈可点的经典建筑和建筑精品。
也是在这种日新月异、脱胎换骨的变化中,我们的城市习惯了一个非常生猛的字眼儿——拆迁。在一些城市甚至设立了准常设机构的“拆迁办公室”。被拆迁的多数不是私搭乱建的棚户板房,基本都是有着一定质量的潜在寿命的合法建筑。既然今日,何必当初。刚刚用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房产就要拆掉,那你当初批准建设它们干什么?既然城市在整倍整倍地扩建,你直接建设新的就可以了,急于拆掉旧的做什么?还有那些消失在人们记忆中的文化古城,论面积不足当下城市的几十分之一。就为了那弹丸之地,把好端端的古城拆了,文化风景荡然无存,今天的棚户也就在那时产生了。而且直到今天,一些城市里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建筑仍在被拆。拆出来的那一亩三分地,甚至不够建设一个小型水体或绿化景观。
一些二线三线城市同样陷入一个怪圈。真正应该称为“棚户”的不在拆迁范围,列入拆迁范围的都是较高标准的建筑、甚至一些城中村刚建设不久的两层小楼也被硬性拆掉。当然与之配套的是ZF财政的大笔补偿金、安置费、息事宁人费、配套管理费。至于那些偏远乡村,那些岌岌可危的土坯旧房,是永远轮不到拆迁的。村民们整日见到的,只是那些从城区运来的坚硬的钢筋混凝土的城市建筑废料。“城里人好能浪费,好端端的房子说拆就拆了,咱们怕是一辈也住不上那种房子呀!”与拆迁无缘的乡下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