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去年进了一家公司,但是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公司也一直没给员工购买社保(是一直就没给任何人买,说是以现金补贴的形式给员工了),并且工资的算法更奇葩,明明双休,却要按30天核算,还要把员工工资抠一部分出来算绩效和补贴,比如:1000基本工资(或高或低个两三百)+1000绩效(或者更高)+220餐贴(一天10块)+200全勤(或者100)+(200或300的社保补贴,试用期后),请一天假全勤扣一半,再扣基本工资餐贴什么的,总额除以30天我一天的工资还不到100,全勤扣一半就超过我一天的工资了,请问这样的算法违法么?老板说今年开始给员工买社保,自愿原则,要是买的话,就从工资里扣掉所谓社保补贴,再扣社保个人部分,等于把公司承担的社保费用转嫁给员工了,实在不想呆在这样的公司了,但是从入职开始,没签劳动合同,也没工资条,并且公司搬家之前也没任何考勤记录,请问这样我要怎么维权?麻烦么?
看到各位的介意了,在此更新事情的新进展
今天中午吃饭回来,同在财务室的女同事接了个电话,然后支支吾吾说跟我说个事,我问什么事,她说不晓得怎么说,我说直说吧(我已经猜到大概),财务总监(老板妹夫)电话她,说希望我自己提出离职, 我问谁的意思?她说不知道,财务总监在老总办公室,还有新来的奇葩人事也在老板办公室(元旦后因为他想把工资核算的事推给财务做说自己忙,我没同意,说这个月不用他算,说下个月才转交给他,不能事情还没做就说忙就想推吧,估计就因为这事他给我找歪,除了拍马屁狗屁都不会,连考勤记录都不会导,还把总助也搞得辞职了),我说行吧,然后我把我手头内账的报表发给她了(算交接,但是没任何交接表格之类),我问我是做完今天还是现在就可以走了(当时才1点多)?她问我还有没什么事,我说应该没了,她说那随便你吧,然后我就走了,她送我到门口,我看到她眼睛红了,我说没事,在这样的公司也是迟早的事(我知道她也是没办法,被逼着做坏人)
现在我的问题是:1、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考勤记录(公司从汉口搬到武昌,武昌弄的新的指纹打卡机,考勤也没规范,所以指纹不一定是每天上下班的点都打了卡,不过我们是按指纹开门,所以上洗手间进出什么的还是有按,不知道会不会被删);2、我们工资是私对私转账的(两套账的公司肯定不会走公账),估计银行记录也不会注明“工资”(工资不是我算,也没有工资条);3、人证的问题大家都懂,人家在职的也为难。
不过我用邮箱给领导发过邮件(内账利润表)这个可以算证据么?还有分公司发给我审核的一些费用明细我也有备份,并且今天走的时候也没要我办任何离职手续或者填个离职表什么的,不过不管怎样,劳动局我去定了!
后续更新
前天我去劳动局仲裁立案,把我工作表格电子档、邮箱发送文件记录、公司群里领导QQ号截图了(群里领导都是实名,邮箱发送记录和QQ号也一致)打印了,填了申请表,结果仲裁的工作人员说这些不能立案(当时态度很拽),问我有没工作服工作牌,我说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条,也没有,有没有劳动合同社保?当时我想反问一句,有我还告什么(不晓得是帮谁维权)?说要实质性的工作证据,还要证人写证言并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我说那在职的员工怎么方便给我证明?她说那必须要有证人,我问离职员工行不行,她说也可以,可是离职的也只能证明我入司时间不能证明我离职时间啊,当时我心都灰了,实在不想为难在职的同事。
结果,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回来的当天晚上,另一个被辞职的同事联系上我,说要跟我一起告,问我是不是立场坚定,我说肯定的!然后今天早上我们一起去了劳动局,拿着自己手上的证据到仲裁立案窗口,给工作人员看(今天是另一工作人员)看了我们的证据后说可以,然后填表,复印,打印,反正上上下下跑了N次,终于立案了,受理了我们的申请和证据后,给我们一份回执单,表示收了我们的资料,问我们愿意调解么?我们说愿意,签了份同意调解的协议,然后回来等消息,说大概一个星期左右,会联系公司再进行调解。
截止到昨天1.10,公司被劳动局传唤了,早上9.30电话响了,我没看号码,直接接了,电话那头问“你好,请问是××么?”我:“你好,我是”接着那边说“我是XXXX公司的人事”我愣了一下,那边接着说“你这几天没来上班是怎么回事?”当时我就无语了,反问“你问我?”那边回答嗯,我就直接挂了电话(真的太无耻了,我为什么没去上班你不是比我更清楚么?不是你挑的事要我自己离职么?现在是想制造我无故旷工的证据?如果是我旷工好几天,前天为什么我的工资照发了?这反而帮我证实了我跟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吧)几乎是同时间,老板给他的总助(跟我通一天离职的,人家做了一年多,也是因为那个贱人SB250的人事离职)发了条短信意思是说答应给她的十三薪晚点给,真是无语,之前答应人家说给的,然后前天发工资又说不给了,现在被劳动局传唤估计是怕多个人告,又短信说晚点给,我庆幸,我离开了这样的公司!
本帖Z后由 潘小鱼 于 2014-1-11 12:32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