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开始内容如下;
1、上车准备 2、起步
3、直线行驶 4、加减档位操作
5、变更车道 6、靠边停车
7、直线通过路口 8、路口左转弯
9、路口右转弯 10、通过人形横道线
11、通过学校区域 12、通过公共车站
13、会车 14、超车
15、掉头 16、夜间行驶
一般规定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道路驾驶技能通用评判
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2、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6、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7、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的
9、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10、使用档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12、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17、车辆行驶中骑轧(YA)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18、长时间骑轧(YA)分界线行驶的;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0、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道的;
21、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过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25、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26、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27、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29、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30、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31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32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