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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目击证人!!急求!!人命关天!!感谢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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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8日,下午15时至16时间,我闺蜜姨妈驾驶电动车通过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门前的人行横道时被车号为鄂AX3M63的出租车撞击后,当场死亡!从事故发生到2014年8月6日,江岸区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才给出责任认定结果,出乎所有的人意料之外的是责任认定结果竟然是同等责!!!

责任认定书中指出过世的亲人有N多种责任与不对,并且从头至尾只字未提事故实际发生的地点在人行横道上,却冠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而对于肇事方仅仅一句亲描淡写的“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没有确保行车安全”但对其过快的车速及当时信号灯的指示只字未提!经过长达40天的调查和取证居然就只有这样的一个结论,且肇事方至今仍未受到任何的法律制裁!在此事故处理期间,我们一直都十分配合办案民警的工作,即使在肇事方以极其恶劣的态度拒绝我们的赔付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也未做出任何过激的行为。办案民警也一直在强调对方需要付出主要责任。就在今天早上我们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被告知责任认定书已出,对方为主要责任,并通知我们下午去拿事故责任认定书!直到拿到同等责任认定书的那一刻,我们都无法相信这是我们信任的司法机关给出的结果!事故发生后我们也走访了附近的目击者,证实了确实是在人行横道上发生的事故

我闺蜜姨妈今年才54岁,一直是家里唯一的依靠!从女儿6岁时丈夫离世以后独自一人抚养孩子,辛辛苦苦的奔波了19年把女儿拉扯大,就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横祸夺走了生命!人的生命都被夺走了,还要承担一半的责任,相信她在天上也无法安息!我希望社会各界朋友们给予我们支持,帮我们讨回一个公道!

由于事发路口没有监控,我们现在只希望各位能帮忙寻找目击证人!感谢社会各界人士能提供线索,拜托大家帮忙扩散!非常感谢!联系人:田小姐 联系电话:18672923112。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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