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快要崩溃的网友发帖求助,讲述了一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引起的死循环,引起很多意粉关注和献计献策。小编被热心的意粉们感动cry同时发现不少意粉有过类似的经历,有的很顺利,有的一样狗血。今天小编就来扫盲这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究竟是神马?
剧情重现
我是贵州人,06年来的武汉,户口至今还在贵阳。我老公是宜昌的,大学毕业后户口一直挂在马房山那边的人才市场。我们10年在金银湖买了92平米的房子, 总价45万。房产证一直没办,今年有了宝宝,考虑到宝宝上户口的问题就准备办房产证了,然后就开始了我悲催的办 证之路……
附上原帖地址如下
我要崩溃了!谁能告诉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玩意到底怎么办?害我房产证都办不了!!
http://www.deyi.com/thread-5176589-1-1.html
简单说是这样滴
给宝宝办户口——>要先办房产证——>房产证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都不办——>只好先落户——>落户还是需要房产证——>房产证还是需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循环中.....)
什么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 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ZF、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办证对象的条件
1、18-49周岁;
2、离开户籍地外出从事务工、经商活动(七城区交叉流动除外)。
4、已采取 绝育措施。
5、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有户籍地证明或信息平台交流情况)。
6、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有稳定职业和 居所。
(小编总结为就是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要提交,男性不需要提交。)
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委会、社区或者所在单位核实的婚育、居住情况证明;
3、本人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两张(夫妻合证提供夫妻合影照)。
办证机构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本地居委会只能开具临时婚育证明,不能用做办房产证和落户的材料)
这张证有多重要?
办房产证:办理两证时是需提交婚姻状况证明的,单身就需提交单身证明;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般是要求女性提交的,18-49周岁非本市户口的女性流动人员需提交。
生孩子: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二)结婚证;(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ZF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购房落户:想落户?满足购房落户条件?首先办房产证,然后参看上面第一条!
说起来开具这个证明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很多人早前不晓得有这个,上面说的那位意粉离开户籍地7、8年才回去办理,又找错了办理机构,赶上房产证,落户和孩子上户口撞在一起,才会出现乱成一锅粥的状况,好在意粉相当给力,帮她排忧解难。
小编收集
外地朋友买房,落户还遭遇过哪些辛酸事
都在这个帖子里说说吧
一定会有大神相助,奖励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