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bsjg.gov.cn/hubeijiaoguan_xinwenjujiao/2014/08/28/34d87a6c55644ce9909003b86f0154f4.html
记者8月27日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Z新规定,车辆跨省的电子眼违法,可以在违法地接受处理,也可以在车籍地接受处理。这意味着,武汉车主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超速不足20%的电子眼免交罚款的便利。
根据湖北省规定,超速不足20%的,予以警告,不罚款,但外省市规定不一,不少省市对超速20%以内的记3分并罚款100元不等。8月27日,记者向武汉市交管局有关部门和违法处理窗口民警求证,均被告知武汉号牌的车主确有这项便利——外省市交通违法由公安交管网传送到武汉后,武汉车主在武汉处理,按照武汉的处罚标准执行,即超速不足20%的,予以警告,免予罚款。如果武汉车主到违法地接受处理,则按当地标准执行。
(来源:楚天都市报 责任编辑:宋宇芳)
消息来自网路,将信将疑中,特来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