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湖北省人民ZF《省人民ZF关于设立武汉天河机场第二公路通道收费站有关问题的批复》(鄂政函181号)批准,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又称机场二通道)于2014年10月26日零时开始试运营收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设立主线收费站1个,站名为:武汉天河机场高速收费站;设立匝道收费站1个,站名为:黄花涝收费站,匝道收费站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
主线收费站收费标准为:7座及以下客车、2吨及以下货车:15元/车次;8-19座客车(25座及以下卧铺车)、2-5吨(含5吨)货车:20元/车次;20-39座客车(26座及以上卧铺车)、5-10吨(含10吨)货车:35元/车次;40座及以上客车、10-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货车40元/车次;15吨以上(40英尺集装箱)货车:50元/车次。
对通行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除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按国家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小型客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ZF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外,均收取车辆通行费。
武汉天河机场高速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报告后一年内将核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