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下背景,本人广东佬一枚,谈了个武汉姑娘伢,从此决定扎根武汉。好在家里比较开明,老一辈的长辈也接受我在外面发展并且也表示会支持之类的!
本来打算是跟女朋友在年尾或者明年初把证领了,然后再把房子买了(写两个人名字),因为我没公积金,女朋友公积金月缴也不多,所以原本打算买房先用商代,过两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多贷再转为公积金贷款。殊不知今天出差身份证掉了,所以引发下面的事
因为证掉了打乱了两个人的正常计划(补证需要回广东原籍,远,而且平时工作太忙不好请假也无法回去,只能过年回去补办),所以两个人百度查找解决办法搞了一天还是没能找出不回广东补办身份证的办法!今晚我突然想到一个办法就告诉女友(实在不行到Z后就先我买,商贷,等过年后补了身份证证我们再领证,然后还是等几年再转为公积金贷款,只是只样房子就不能写女方的名字了,但是我们可以做个公证,公证房子是属于我俩所有) 之后女友就说:这相当于我要为你丢身份证这个事买单?
我觉得这话这么说不合适就说了她一句,后来还就这事两人谈了一些就不说了!
总结:
我本人就这个事觉得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去想太多负面情绪(包括什么为什么遇到这样的事,如果不遇到这样的事该有多好)应该多想想解决的办法
女友觉得:我从这事一发生就没有反思自己,甚至因为这件事对她的影响没有任何歉意,觉得我总是在拖她的后腿(其实我也烦恼自己捅这个篓子,只是我觉得想多无用还不如想想该怎么办,至于对她的影响我虽然心里会有歉意但是我觉得两个人都走到这一步有什么困难遇到什么事情大家一起去面对,至于房子写不了她的名字我也表示可以用她的买,以后结结婚再加上我名字也无所谓,再加上她的工作比较简单,整天两点一线,日复一日,而我的工作经常出差,每天都会碰到不一样的情况,所以确实有时候难免会碰到一些自己预料之外的事情。肯定没办法做到不碰到事情,而她说我拖后腿我觉得很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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