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夜晚路过金融港,路灯确实不怎么亮,但近光灯看清楚路面问题不大。
结果对面的车,一个接一个远光(我确定是远光),照的我路中间的栅栏都不清楚了,后面也开远光光,我后视镜也看不到了。
我当时感觉就是不能快,万一中间有个过马路的人,我真是反应不来。
天天都在说,城市开车,远光灯一般是不需要的,为什么总有人不为他人考虑下?我真不觉得他不懂,而是一种做人态度,反正我开了远光,我自己看得还可以就行了,管你们对面的怎么样。
感觉在武汉,总有些人没人觉得遵守规则是一种做人的高素质做人的态度。都是一种:“你高素质,人家跟你耍流氓” 的二流氓作风,自己不爽,勿施于人!
路上开车根本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车开好反映了这个人的素质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