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咸宁商贷买了一套房,目前还在还款中,但是我在武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未使用,如果我现在在武汉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是认定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我在咸宁商贷买了一套房,目前还在还款中,但是我在武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未使用,如果我现在在武汉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是认定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售楼小姐都说是认贷,只要有贷款,无论外地买房还是本地买房,住房公积金即使未使用也是二套房。
去有关部门询问,有什么方式?12329热线是否是官方正式的回答?
如果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定我这算首套房,会不会出现银行认定我这是二套房的情况?因为毕竟我在咸宁用商业贷款买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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