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家里拆迁,别人介绍买我家房子,当时签了下面的合同,2009年底到2014年底的过渡费都是我爸爸在拿的,今年发现乙方把过渡费的存折挂失了,把钱取了,要我爸爸说2016年一定要把房子给我爸爸,如果没有房子就过渡费给乙方,我爸爸又不是开发商,怎么能保证2016年还房子呢,,现在乙方私自把银行卡挂失,过渡费取了,这算违约把,如果我们起诉,这个合同有效吗?
2009年家里拆迁,别人介绍买我家房子,当时签了下面的合同,2009年底到2014年底的过渡费都是我爸爸在拿的,今年发现乙方把过渡费的存折挂失了,把钱取了,要我爸爸说2016年一定要把房子给我爸爸,如果没有房子就过渡费给乙方,我爸爸又不是开发商,怎么能保证2016年还房子呢,,现在乙方私自把银行卡挂失,过渡费取了,这算违约把,如果我们起诉,这个合同有效吗?
为什么觉得无效呢?
协议的话,那我现在是不是能把房子拿回来,把钱退给他,
现在乙方找当时证明人,想把当时拿的过渡费钱退还给我爸爸,我爸爸不同意,准备把卖房钱还给他,房子收回!
恩,家里人也是这样想的,他把过渡费的存折挂失,钱取出来,他违约在先,
房子还没做起来,期房
还建房而已,买的人不是很多
有没有专业点的律师啊
可是当时卖房子的时候,已经写了他的名字,
好的,现在准备找个律师,
©2008-2025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