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自2006年12月10日起正式实施。凡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单位,其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都可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公司按《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从06年12月开始持有医保卡的职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费,从07年6月始,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上述员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如下费用:
A:生育津贴
C:生育医疗费用
E: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A:员工在诊断怀孕后,到市卫生部门指定的机构建立《武汉市围产保健手册》并完成首次产检后,请将员工本人《居民身份证》、《武汉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交给公司保险员,并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用印后,由公司保险员送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申请就医。
PS:因为偶老婆也怀孕了所以把公司的一些流程和大家一起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