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始处理这个事故,我的手机一直都在录音,现在阿坝纪委还没有给我回话,我就等着,不让我满意我就继续告,有回信了我就更新这个帖子。
avgpw发表于 2016-6-22 13:21 楼主回来说说
哎,有人挖坟,那我说说结果吧。当地纪委的查这个事很费了点时间,后来告诉我主要是查狗主的身份背景,纪委的把狗主的照片发给我确认了,然后告诉我他是外地人,在工地打工,之前和JC不认识,也没有利益关系,发生这样的事情主要是当时交警对业务不熟,已经责成其在全大队会议上作检讨,至于我投诉出警不带帽子,不佩戴执法记录仪,主要是因为当地经费不足,后续会改进。调解后不出具调解协议是不可推脱的错误,这个问题在全大队做了通报批评。
纪委的人态度很好,交流中反复为此事道歉,虽然我不能确认他说的处分是否落实,不过应该比较可信,我想了一下,即使我是处于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的协议,但是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这个协议也是我和狗主之间的,所以我很难就此要求警方返还这笔赔偿金,而且也不是多大的钱,就不纠结了。
如果问我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会怎么做,我觉得无论怎么选择,一个行车记录仪是一定要的,然后我个人倾向于别停车,直接跑路,如果狗主没点能量,JC不会为撞死狗立案给自己找麻烦的,如果狗主能量很大,你觉得你停车了之后能有好事吗?至于交通肇事逃逸,这个罪名的成立要有主观故意,你别傻到说你明知撞了狗还是跑路就好了,如果一件事就是简单的黑或者白,那还要律师干嘛?
羽川奈发表于 2016-6-22 21:03 呵呵,不教好的,也是无语,撞了不管人也好狗也罢一味逃避责任又不是么好事,自己闷到晓得就行了咧,还跑到 ...
看到你这样把人和狗放到一起说事的,我都要吐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有提到撞人应该如何的?中国的法律本来弹性就大,正常行驶撞了狗说你有事也有法律依据,说你没事也可以。我这次没逃避责任,代价很大,那你不逃避责任你担的起后果?被人敲一笔你感觉神清气爽?你有嘛特别好的见解拿出来晒晒,碰到这样的事情你能解决的多好?坐电脑前面随手就当了圣母婊,键盘侠。你这样的人自荐去演岳不群Z合适,太本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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