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自己执念太深,决心忘一个人忘了五年都忘不了,18岁匆匆相识,那时候的自己胆小无知,明明心里是喜欢的,却偏偏清高,你也不愿表白,拖着拖着,慢慢的你有女朋友了,我也有了男朋友,却是怎么也忘不了,呵呵,你却还是假装的对我那么好,让我觉得这幸福像花儿美丽,却不知偷来的幸福永远不会幸福,
想的通,就是做不到,觉得每次自己都特别的不要脸,上一秒发誓永远不理他,下一秒只要他勾勾指头,我就像条宠物狗一样的摇尾乞怜。
根本做不到不打扰,那种想念就像瘾一样的戒也戒不了,一年以为能忘记,重新加为好友,约定做朋友,以惨不忍睹的结尾告终,两年,三年,四年,五年还是如此,不知悔改,就像一个小孩子吃不到糖永远恋恋不忘,只是这感觉没有那般甜蜜,苦涩也只有自己能懂。
以后再也不爱张爱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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