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临时把车停在东湖路旁的马路牙上的非机动车道上,因为对那块地形不熟,我在东湖路和东湖横路上转了2圈也没找到位置,便临时停在一商店旁,下车去找车位,不到十分钟过来挪车,便发现被贴了黄条。
今天处罚下来,代码10393,罚款200,不扣分。
对这个处罚我很是不解,为何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上,会判定为Z严重的类别
我查了10393的代码含义,第一位是1表示机动车通行,那么这条判定便不合规,我又没停车机动车道上,为何判定的是1? 参考如下:
【车辆违章代码10393的含义:10393第一位数字,第一位代码即行为代码共1到5及7、8几种,1表示机动车通行,2表示非机动车通行,3表示行人、乘车人通行,4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表示其他规定。 第二位代码即记分分类代码共0、1、2、3、6、7几种,0表示不记分,1表示记1分,2表示记2分,3表示记3分,6表示记6分,7表示记12分。 】
其二,既然是非机动车道上,管理主体是谁,应不应该是交警或协警来管?
第三,东湖路是严管路,但我并不在路上,而是绿化带外面,非机动车道上,这又回到第一个问题上,这里算机动车道,算严管路吗?
ZF管理违法停车无可厚非,但总要依法以理来办吧。我相信大家也有遇到过这种事情的,我们有违停的行为,不错,但是法规也有清晰的判定类别,不能一概而论吧,既然要罚,就得让我们心服口服。
这是我第一次违停,该到哪里申诉,有希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