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武汉市城管委发布称,自10月1日起,该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
今日,武汉市城管委发布称,自10月1日起,该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
湖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ZF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武汉市将坚决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取消城市道路停车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严格按照文件精神
从10月1日起,武汉市将停止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收费中心)收回所有收费票据及收费标识。
10月1日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收取停车费,如有违规的单位和个人,由物价、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
(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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