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菩您老母发表于 2016-01-26 15:03 信仰的力量
小松子妈妈发表于 2016-01-26 16:46 复地太强势了,已经完全抓住了购房者的心理,量你也不敢退房。
退房有违约金
再说退房也不是Z终诉求
yt10095发表于 2016-01-26 14:50 坚决不买
也要小心以后购房中碰到类似问题
mmying发表于 2016-01-26 15:18 我记得原先说面积超过多少可以不加那部分的房款。
附加合同告知:前期所做宣传与售楼部小姐告诉的所有言论均不算数。看来开发商课下合同内容没少钻研啊
bluerain发表于 2016-01-26 16:46 现在买房人都是弱势群体,开发商那个牛气啊。
马上就到315了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管管这些猖狂的开发商
作为消费者是真心诚意的买房,只对合同的霸王条款不满意且抵制,既然合同前提条件是双方意愿签订的,为什么开发商不能承担应有的风险呢?为什么在规范合同外另加注明附加条款仍然维护自己的利益?希望ZF能站在公正的平等的立场上给予消费者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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