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已经一个星期了,我凹凸了!!当初毕业之后,就是面试,试用期,转正,现在居然多了个试岗!!!没错,不是试用期,是试岗!!!
试岗期从3天到一周不等,如果过了试岗期并成功签订劳动合同,这几天是有工资的,否则就是白干了。这个,我真心接受不了啊,试用期就是试岗啊,这多出来的几天试岗是几个意思,劳动法有允许这样的么???
另外,什么3个月试用期签订一年劳动合同,HR的专业度是被*吃掉了么?就不怕员工拿着这种合同去劳动仲裁?面试的时候,恨不得面试人员各种专业各种万能,要求高高的,那自己呢?敢不敢以身作则一下。还有,面试时那种“你不做多的是人干”的脸怎么解释?
当然,这个帖子针对的是少数不专业的HR或者公司,并不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是吐槽而已,这个星期过得太艰难了,还请各位前辈开导开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