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武汉万科魅力之城小区,时常听到这句话“魅力已经不是原来的魅力了”。今年春节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参透了这句话的真谛。
今年2月5日(腊月二十七)下午一点左右,武汉万科魅力之城业主肖先生带着小孩在小区散步,看到岗亭出口马路边被废弃桌子占着(此处不靠马路,交警不会贴罚单)。因小区停车紧张,正在进行停车收费改革,地面车位收费由原来的80元/月改为5元每天。
业主进小区门时顺便到岗亭反映问题,岗亭里面有个女物业工作人员执勤,她回复是商铺出钱占用(后来物业经理回复物业管过此问题,但没有效果)。随后业主抱怨物业不作为,只管收钱不管事,准备回家吃饭。这时候不知道哪里冒出个带墨镜的中年男子,从外表看不像是物业工作人员,因为并没有穿工作制服。他问有什么事,业主把情况复述了一遍,墨镜男此时态度傲慢回复他们不管。业主问:“那是不是我也可以搬个板凳占位置”,答:“你可以啊,只要你有本事,搬个床过来都没人管”。联想到物业对停车费从80元随意涨到150元,业主抱怨物业只会欺负老实人,不作为等。此时墨镜男态度蛮横,威胁搞人,要殴打业主,业主感觉没必要和此人胡搅蛮缠,遂直接到物业管理中心询问墨镜男身份。
业主到物业中心询问此人叫严浪(音译,后来了解到为小区附近佛祖岭人,经常谩骂业主),好像是保安小主管,业主说要投诉此人威胁殴打业主。谁知墨镜男跟着业主赶到物业中心继续威胁打人,业主气愤不过与其理论,在发生争执过程中一个保安(打人者,潘宝林)威胁业主不要吵闹否则打人,而此时墨镜男仍指手谩骂威胁。在争吵中打人者脱掉保安服,嘴里叫嚣今天打死你。业主没有防备之下被潘宝林狠踢一脚,感到左边腰部一阵疼痛,倒地无法站立。打人后大量物业工作人员冷眼旁观,无一人上前询问,业主在地上躺了几分钟后自行打电话120.、110,墨镜男在一旁悠闲的吸烟。
救护车来后,物业经理杨浩已在现场,但对业主家属提出派人一起到医院的要求置之不理。在家属嘶声竭力的诉求及警察要求下才派一名前台工作人员随伤者到医院。在武汉第三医院光谷院区,伤者做了CT检查后,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垫付了检查费用,要离开,业主家属要求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说。
检查结果为左侧第10-12肋骨可见骨质断裂,断端错位、稍示嵌入。物业见伤者伤情严重,感到事情严重性,物业张经理和杨经理到医院查看病情,并垫付了3000元住院费。伤者住院17天,整个春节都在医院度过。伤者忍受伤口疼痛,无法下地排便痛苦,长时间卧床盆骨和脊柱骨疼痛。住院期间物业垫付医疗费用,但住院期间其他看护和生活费用全都是伤者家属承担。
此事给伤者家属带来极大伤害和影响,整个家庭在春节期间都在悲愤和痛楚中度过。
事情发生后在小区论坛引起业主广泛讨论,在讨论中伤者感觉到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早就引起小区业主不满。威胁打人的严浪就被很多业主指认,此人经常谩骂业主,也有业主反应被小区保安威胁打人。
此事不仅仅是偶然的保安打人事件,作为保安主管随意威胁殴打业主,打人事件发生后没有一个人询问是否需要救治,只是冷眼旁观;物业在小区业主一片反对声中通过停车涨价方案,由80元涨到150元;小区管理欺软怕硬,生活在如此小区只会让人毫无安全感。物业领导只有事态扩大后才想起去安抚伤者,但物业管理上的混乱才是业主Z担心的问题。住院期间一直询问威胁打人者如何处理,得到的答复是内部处理,叫伤者不用操心。试想像地痞一般的保安主管,业主哪里会有安全感。
出院后物业经理张再新对此事不断推诿,极力回避物业责任,把责任都推到打人保安身上,完全没有认识到自身管理问题。
如果涉及法律方面问题,请广大意友给予帮助。
本帖Z后由 泡泡550 于 2016-3-1 23:55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