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这个版发帖,想得到得意大神们的指点!事情是这样的,4月29号中午在和平大道,我朋友在快车道正常行驶,还有两股慢车道,当时好像右侧有一辆大车有点遮住视线,我朋友行驶速度30到40码之前,突然从右侧穿出一辆人力三轮车,当时朋友就减速了,但还是没有刹住,把三轮车撞后,由于惯性人就撞到引擎盖上再掉到地上,朋友车也没变形,就油漆划伤了。但当时我朋友车在Z内侧,还有护栏,根本过不了马路也没有人行横道,真是倒霉到家了,都不知道那人为何穿出来。出事立即打电话给交警和120及保险,把人送到医院后检查就是颅内有点血块!垫付了将近5000!对方又嫌医院不好转到大医院检查,之间几次家属谈话感觉还很讲礼,本来想好商量认全责的,但这两次让我们单独赔几万块,还要什么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乱七八糟的。又扯说医院称需要还需要住三十来天的医院,还要多观察病情,我朋友昨天去问负责被撞人的主治医生,医生都说脑内血块已经被吸收了,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主要是朋友撞的人是之前中过疯的,但他这样乱穿到第三股道快车道就没有问题?真是倒霉到家了!已经十来天了,到交警大队称需要等车辆鉴定报告才能定责,让我朋友下周还要带一部分医药费给对方,但听到意思就是说我们肯定主要责任或者全责的意思,活该受罚的!!!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对呀,哪个有错都应该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