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已退休的职工,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退休证》。对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底解决。对2016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申报年度的次年底之前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已退休的职工,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退休证》。对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底解决。对2016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申报年度的次年底之前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已退休的职工,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退休证》。对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底解决。对2016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申报年度的次年底之前发放到位。
符合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已退休的职工,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退休证》。对2016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底解决。对2016年12月31日以后新增的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申报年度的次年底之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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