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武汉交警将针对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违法行为开展举报有奖,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其中,举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或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每起奖励300元;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每起奖励300元;举报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中压越分道实线或导流线、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等行为的,每起奖励20元。市民可于发现违法行为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或者恶意举报;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警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帖Z后由 jjie027 于 2016-8-13 01:37 编辑
猫叔发表于 2016-08-13 08:14 没见过有举报电动车的
这才是我们武汉要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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