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8月3日我在盛世家源房产中介定了一套金地格林东郡的98平房子,据老板说,是开发商高层定的,没有网签备案,可以直接更名,当时价格是11000,卖我17000,中间的差价我要签合同的时候付,加上后期60万多一点,首付33万多,合计这套房我要拿94万出来,贷款77万,当时我觉得划不来,没有定。
下午他们工作人员一个叫周健的不断联系我,让我定,Z后我说首付太高了,要给一个月时间我卖房子筹首付,她们同意了,这个内容也写进合同了。结果才6天时间,她们不断打电话催我签,说对方随时会跳价等等,到8月9日,直接短信说明天10点不交首付就不卖了,退定金。
我确实不满意那个户型,客厅餐厅都没有阳台,所以不卖就不卖,我是真心想买大一点的房子,第二天就去退钱了。
不懂法真可怕啊,我居然不知道他们违约就算合同没有注明,也是要赔双倍的,就这么拿一万走人了。
大家知道了吗,买房真的不要勉强,一定要买自己想要的。要懂合同法,定金要违约方赔双倍!
写出来大家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