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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骑电动车的人就是死了也要害人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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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关山大道,通过一红绿灯路口时,一S13青年抢行右侧公交车,直接闯到了路中间,我的车正在中间道行驶,盲区,急刹才没撞到,心里没有惊吓,只有愤怒,这种人就是死了还是害别人的那一种。

电动车牌号:1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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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_wh 大学一年级
么么熊熊熊

这已经是十字路口对面的斑马线了,也就是说电动车是人行道红灯亮起后起码3秒冲出来的。

这种如果出了事故,无论如何判定,小车司机都是受害者。小趁了电动车,当时扯皮就不知要搞几久;骑电动车的人受伤,更麻烦;出人命是很难的,刚过十字路口,小车车速不会太快。

所以这种人就是纯害人种。

本帖Z后由 land_wh 于 2016-9-3 16:53 编辑

land_wh 大学一年级
cheer_09发表于 2016-9-5 10:29 这个是斑马线

走斑马线就可以无视人行道的红绿灯吗???这是对面的斑马线,不是车子起步时的斑马线,明显的电动车闯灯。

有点安全意识的人也不会这时闯行斑马线,第一车道是公交的看不见的情况下,小车司机怕鬼探头,人就可以不怕吗???关山大道现在的车流量第二、三车道 必定是有车的。就等着保险公司和司机赔吗???

车速再慢,过了路口到那也有20~30码。现在关山大道上开车已经是特别小心了,总能看到擦啊碰的事。

本帖Z后由 land_wh 于 2016-9-5 12:24 编辑

land_wh 大学一年级

http://auto.sohu.com/20160322/n441593739.shtml

大家可以学习下。虽然各地方判定责任会有点不一样,但不会有大的区别。一般小车无责也要赔10%,坑得很。

PS:行车记录仪一定要配哦,不然是不是红灯说不清。

本帖Z后由 land_wh 于 2016-9-5 12:40 编辑

land_wh 大学一年级
tipple

请参照楼上的搜狐链接上的说法。

一旦出事,无论如何判责,小车司机都要赔钱。

发贴的目的就是有光谷的班子认识的,请向他转达我的问候~~经常走关山大道的朋友,碰见了,请用目光转达我向他的问候~~

电动车牌:16663

本帖Z后由 land_wh 于 2016-9-5 15:4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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