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济南酒驾女司机亲身体验被喷辣椒水,8月30日夜,交警在查酒驾时,一名女司机不承认喝酒,声称自己只喝了两瓶可乐,拒不配合检查,三次警告无效后,交警向其喷射辣椒水。
这则新闻出来后,大部分人认为值得点赞,值得推广,我反而不是这么认为。
喷辣椒水本身就是公权力的一种表现,女司机拒绝检测,完全可以压到医院检测酒驾还是醉驾。警告三次就可以喷辣椒水,以后是不是升级到放催泪瓦斯?
JC是不是侵犯了人权,暴力执法的拳打脚踢不用了,就可以用这种柔性暴力(伤害性小的)?再何况辣椒水对人的皮肤眼睛的伤害也挺大的。万一这个女司机本身有什么皮肤问题或者眼睛。这么个折腾,加重了病情。谁承担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