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人力资源或是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11回复 阅读 625

我于2013年入职合同期3年,2016年6月合同到期,公司至今未签合同。我也一直在该公司工作,现因公司拖欠近4个月工资,想提出离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如果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补签合同,是否可以拒绝,要求2016年6月至今工作期间赔偿双倍工资?谢谢给位大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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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彭 小学六年级
三囧哥发表于 2016-09-05 08:39 先找公司要工资,看公司态度而定!

公司的态度是爱走就走,反正没钱发工资

小小彭 小学六年级

首先声明,我不是那种非要找公司扯皮的人,只是现在没有办法,不发工资,态度还蛮横

小小彭 小学六年级

谢谢,是否需要先要找公司协商

小小彭 小学六年级
shawnhsu发表于 2016-09-05 09:29 先找公司谈,你要表明你是愿意续签的,套出公司不续签的意思,录音

公司不是不愿意签,就是不规范

小小彭 小学六年级
心肝宝贝、发表于 2016-09-05 09:32 你能把工资要回来就不错了。。。它都不发工资。。。估计再搞不起来要破产了。。。就算劳动局成立了,也无法强制他付钱。。。。

离职他们会给承诺,但是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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