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江苏省宿迁市发生了一起因司机鸣笛导致的交通事故。经过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近日终于出来了结果......
事件回顾
的车司机程师傅驾驶出租车在路上行驶,此时路前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于是他习惯性地鸣笛催促。三轮车车主鲍某称自己受到了惊吓,在给程师傅让道的过程中由于内心慌张,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车里的乘客胡某也因此受伤,Z后抢救无效死亡。
之前,江苏省宿迁市发生了一起因司机鸣笛导致的交通事故。经过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近日终于出来了结果......
事件回顾
的车司机程师傅驾驶出租车在路上行驶,此时路前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挡住了去路,于是他习惯性地鸣笛催促。三轮车车主鲍某称自己受到了惊吓,在给程师傅让道的过程中由于内心慌张,导致三轮车发生侧翻,车里的乘客胡某也因此受伤,Z后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三轮车车主鲍某和另外乘坐三轮车的4人以死者亲属的身份,将程师傅、出租车公司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判决结果
鸣笛的的车司机程师傅对这起事故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机动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应当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保险在第三者责任商业险范围内按合同约定赔偿,合计共178571.49元。
的哥和保险公司:我不服
程师傅觉得自己很委屈,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他说:“事故现场没有红绿灯,我按喇叭是为了提示行人和车辆,更重要的是我的车和三轮车根本就没有碰撞”。
保险公司也认为,出租车与三轮车没有发生碰撞,因此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程师傅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事故原因无从查起
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分析:胡某符合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但这起交通事故的具体成因无法查清。
法官:鸣笛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
法官认为胡某之所以死亡,是因为三轮车车主鲍某在听到程师傅的鸣笛声后,受到惊吓才导致的。所以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属于交通事故。且两辆车有没有碰撞并非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
网友的看法:
@为谁呐喊:法官大人,要是没按喇叭,你是不是会说因为发动机声音把三轮车吓着了?
@花花:以后碰瓷可以有新招,站在车前等司机按喇叭,然后......
@妞的坨:又是江苏的,这两年江苏以南京法官为主导,引领了司法潮流啊!
@葫芦僧3211:按照中国官员解决问题的惯例,以后的汽车要取消喇叭啦。
估计出租车司机也是那种不耐烦的瞎按,这下好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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