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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媒体坚决暴光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439678-1-1.html
25楼更新,香港媒体转载:记者被派出所JC暴打喊“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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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完全没有一个为客户服务的态度!就是要有你这样的高人来教训他们一下!好帖!顶!
转 几招对付银行恶劣态度的工作人员(超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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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法院判案不公,当事人感到太冤,投诉无门,才选择了 这种无奈之举? 要是这样,执行庭的人就代审判庭人受罪过了哦!
开始针对法院了-第2波-广西六名法官受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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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饮品是碳酸型饮料啊?
都少喝碳酸型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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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要求查看当天本人进入自助厅后到Z后取款成功这段时间的录相,并与监控各个自助设备的摄像头进行验证。还有一点说明:自助银行内的所有监控摄像头,Z后都是同一台录相机进行录相,在时间上是无任何差别的。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viewthread.php?tid=423704&extra=&highlight=%C3%F1%C9%FA%D2%F8%D0%D0&page=1 我是原楼主的父亲,也就是本案的当事人。 关于本案的具体情况,我在其他几个帖子里已经介绍了多次。 今天开庭的大致经过和结果,我先告诉各位关心此事的朋友一下: 本案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在核对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以后,先由原告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还是原来所说的四项诉讼请求),陈述事实和理由。再由被告回应是否接受,被告表示全部不予接受。 随后进入调查取证阶段,原告确认了一些自己提供的银行卡及取款凭条等证据外,对法院根据被告提交的录像资料一部分认可,一部分不予认可。自己补充提供了被告不出钞的那台022号ATM机“因取款模块故障”停止使用的照相资料,(在照相机里还没冲来)。 被告也提交了一些证据。也补充了一份录像资料。 本案的关键就是录像资料,因本人申请保全的录像资料,是被告提供的,都是一个个片段。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很多关于我的摄像头资料都没提供。而只划账不出钞的那台ATM机的录像资料与被告补充的一份录像资料的时间竟然相差12分钟! 本人因不清楚银行监控设备的具体功能,当即向法庭和被告询问监控设备是否同时具有声音和影像的录取功能。如果有录音功能,就可以提供证明我当时取款不成功后与被告工作人员的对话,我说我身上没钱,也没离开过银行,要求当场处理的说话内容及被告民生银行工作人员答复的录音资料。 可被告的回答是保密,不予回答。 本人要求法庭按我《证据保全申请书》的要求,重新提起完整的能够相互应证的录像资料,法庭说,证据保全和收集是开庭前的工作,现在已经进入开庭审理阶段,不能再进行取证和保全。 法官问我是否要求对现有录像资料予以鉴定,我说要求鉴定。 法官并说如果我败诉要承担鉴定费用,并承担鉴定对银行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官问被告,对录像资料可否进行鉴定,鉴定对银行有多大影响? 被告说,鉴定对银行的损失无法估量,至少先交500万保证金给被告才能进行鉴定!并要法官先说好是法院还是原告来担保!。。。。。。。。 本人 和 法官 都 无语!。。。。。。。。。。。。。。。 法官宣布:“ 休庭! ”(槌响)
分析跟民生银行打官司网友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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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想问什么,我会如实告诉你。谢谢你的关心!
市民告三阳民生银行开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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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LZ仗义发帖直言! 谢谢各位意友关心。 我是当事人,我与民生银行本来无冤无仇,就是以前在那里取过几次钱,觉得还蛮方便。谁知这次他那里的取款机出了问题,他们的处理方法、及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叫人无法接受,他们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做法,更令人不能忍受!只能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那一点点权益! 那位叫hongling 的银行专业人士,我不管你是不是民生银行的,既然你觉得很精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业务及所有设备。。。很清楚本案的事实真相,很卖力的维护民生银行的完美形象,6月8日上午9点开庭的日期马上就到了,我希望你届时能亲临江岸区人民法院! 你就不要浪费时间在这里和说公正话的朋友争吵了!除非这就是你的工作!
关于 hongling --一个要么是对自己业务不精通的人要么是一个伪银行,就是要拔了你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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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在银行工作的朋友,我就是当事人。我今天才看到这个帖子及你的回帖。你的回帖写的很专业,也很公正!我在此向你表示感谢。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2010年 4月25日我在三阳路民生行取款,取款机只划账,不出钞时,银行第一时间不接收处理,只让我填写投诉单,不给回执,并说只能下班后清帐再处理。若有长款四个工昨日将款项退回到我的建行卡上。我不同意,怕他们过后不认账,他们说要相信他们银行,并有录像,可以为我作证,叫我放心等。我只好听银行的,等!因急需用钱,我就在该自助营业厅的另一台机子上,用另外一张邮政卡取了900元钱就走了。 第二天我又去银行,银行说他们还没查出来,还要继续查,并安排一个叫马雪芳的工作人员专门接待并处理此事。马雪芳还给我一张名片,要我四天后到建行去看钱打到我帐上去了没有。 第四天过了,还是没有收到还款。我找马雪芳催办还款,她说还在查,要我继续等。 第五天,马雪芳打电话又和我核实了一遍那天两次取款的经过,说还在查,要我继续等。我说要过五一了,她说只能等五一过后才能办理。我也没办法,只好等! 五一节过后两天,我想再总该办完了吧,我又去民生银行,问马雪芳,她说这事很难办,要报北京总部审核后,才能办理。还是要我每天自己先查卡上有退款没有,没有就继续等。我无语,只有天天问,天天等...... 说明一下,此前这段时间尽管银行没退款,但工作人员的态度还是比较客气的。每次都耐心地要我耐心的等。 万万没有想到,事隔18天之后,就是5月13日,银行马小姐一上班就打来电话说,我当时就把钱取走了。不能退钱 我说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银行说我不同意可以报警。我马上就打110报警了。 我和JC很快就到了银行。我要求看录像、银行只同意JC看,JC就对我说,他看了转录过来再拿出来给我看,也是一样。 我只好同意。 JC看完录像出来后,我要求看录像,JC说,不能在银行里看,要到派出所里看! 因为现在关于公检法的负面新闻太多了,我觉得一个人去派出所,有很大风险!我就临时给《武汉晚报》打了一个电话,反映我的遭遇,晚报很快就派来了一位记者,和我一起去派出所看录像。 我们 到了四维路派出所,找到那位民警。民警见我们来了两个人,很不耐烦的说,“你已经把钱取走了,就不要再闹了!算了!”我说,你们答应我来看录像的啊,怎么是闹呢?再说我确实没取到钱,怎么就能算了呢?要是你自己,你会算了吗?晚报记者也说要求看录像,但民警就是不同意。 记者说如果当事人真的取了钱,再报假案是违法啊,你们就应该处理啊,怎么就这样算了呢?民警说,这事我们还是应该去找银行处理!我们又返回银行。银行的态度就此变得很横蛮,说不要找他们,这事已交公安机关处理了! 更令人气愤的是,一个女工作人员污蔑我诈骗,在大厅当着很多客户和晚报记者说她看了录像,并象演小品一样,模仿我的取款的动作,口里还讲解:一进门就像贼一样环顾四周,到取款机插卡输密码,再往后退几步,转一圈,再上前拿钱,很快装进口袋,打印凭条,接着就叫工作人员说取款机没出钱。 我再去找马雪芳和银行负责人,他们都冷眼拒绝回答我的要求,并打110,可110一直不来。 我们又去派出所,派出所不管,我和晚报记者就这样银行—派出所来回跑了几次,毫无结果! 晚上,那位出警的民警给我打电话说,他看录像的也不是很清楚,并说我可以上法院起诉。 5月14号,我就找朋友咨询起诉中国民生银行的有关事项。同时,《武汉晚报》当天14版就刊登了13号的情况。 15号周末,到17号本人就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起诉民生银行,向法院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法院当时就受理了本案。 18号《武汉晚报再次刊登了本人起诉银行的情况。下午银行打来电话说,同意我和他们一起去派出所看录像,同时进行调解。 时间约好19日上午9点。 19号上午我按银行负责安全的一位孙经理要求,先到银行和他谈谈。 他说银行上面很重视此事,如果处理不好,他们行长的位子和他自己的饭碗就怕保不住了。 我说我本来就不想去法院的,很麻烦,也不愿意你们这样,我只是要你们退给钱就行了,为什么你们不让我看录像呢?孙经理说是因为晚报记者说话太冲,才不让我们看的。 真会编理由啊! 我看晚报的那位记者说话很有水平和分寸的! 随后孙经理就电话安排银行另一位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在派出所等我去一起看录像。 我很快就到了派出所,可派出所说民警休息了!明天9点再来看。 哎,又拖了一天! 到了下午,法院立案庭打来电话,要求20号早上9点我到法院去,说被告民生银行要求立案前调解。 晚上有个陌生电话自称是《楚天都市报》的记者,要求采访,我说我不知道你是谁,要采访明天一起去法院! 20号我按时赶到法院。庭长先问我愿意调解吗?我问被告要怎么调解? 被告提出了让我不能接受的条件,他说我已经取了款, 我说肯定没取,他说有录像,我说要看,他说要我先写承诺书,保证只要看到录像有取款画面就要承认我已经取到款。我说这是不可能的,除非录像已经作了假!看录像是我的权力,我是不会写承诺书的! 被告民生银行还是不同意在法院放录像给我看。调解失败。此时,《楚天都市报》和《长江商报》的两名记者也来到了立案庭。 因起诉书中,被告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支行”是按马雪芳名片上的简称写的,与被告营业执照名称不符,我又按法官要求先撤诉,再按被告的主体完整名称重新起诉。 被告民生银行见我执意要起诉,还是想要和我调解,又主动提出我和两位记者一起去派去所看录像。并在电话里和派出所联系好了。 到了派出所,他们所Z高领导周教导员明确告诉我们:1.对于本案监控录像,他们民警用肉眼是看的不清楚地,他们对本案结果不做任何评述和结论。2.关于本案,再不要打110,他们不介入此事。3.不能在他那里放录像。 看不到录像,我就问被告负责人孙经理,为什么说好让看又变卦?他说是派出所不提供设备。我说你们那大的银行,难道连个放录像的地方也没有?成心是不让我看,又要我不起诉。 我只好回家。 在我回家后,《长江商报》的记者打来电话,说他们已经看了录像,并说看到了我取款的镜头。两家报纸第二天就同时刊登了相同内容的为银行说话的不实报道。 我已分别打电话给两家报社的记者,指出出他们的报道不完整,不真实,我将追究他们的责任!为什么我和他们说的话,都不写,完全按银行的意思写,一位记者答复说,他写了,被编辑删了。 本案法院已定于2010.年6月8日开庭。 事情经过大致如此,每一位明眼人和有正义感的人看过后,心里都会明白七八分了吧?要吃饭了, 再次谢谢各位
【自以为是狂妄自大的银行阴阳哥,麻烦你看清楚帖子再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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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的事情,当天调出录像就能很清楚的说明问题。银行为什么要迟迟拖延18天后才咬定储户是当时取走了钱?很明显,银行是在录像上做了假!楚天都市报的记者,你是监控录像的专业人士吗?你一下就看清楚了,并逻辑判断出事实的真相了?说话写文章都要负责任啊!
【我家的老爸跟民生银行打官司!!期待8号的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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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民生银行武汉三阳支行案,法院定于2010.年6月8日上午9点正式开庭,敬请各位关心和支持 公民向银行进行维权斗争的朋友,参加旁听!
对要跟民生银行打官司的朋友说的几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