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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真不忘初心,继续坚持“唯真 才能永恒” 的企业发展观,秉承“诚信经营,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继续坚持走设计之路,做装修本质就是设计这一灵魂的捍卫者和践行者,坚持质量就是生命,发扬工匠精神,精益求精,一手抓设计,一手抓施工,做放心工程;继续坚持辅材使用国内外一线品牌,讲究品质,尊重生命,做环保工程;继续坚持公司立业为本,做事先做人,诚信经营,坚决履行合同和兑现承诺,一诺千金,宁可亏自己,不可亏客户,做良心工程!”/:q079:
唯真装修的老罗,一个门外汉到装修“老司机”到老板,不忘初心,用“真性情”打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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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正在由唯真装修,期待。。。完工后将与大家分享!
坚持闭口合同,拒绝增漏项,这家喜提家装日记大赛和晒家第一名的装修公司值得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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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泰闸财税学校旁到珞狮南路狮城名居,搬一个洗衣机多少钱?
小型家电搬运可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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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 首次入住 房东直租(已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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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希望多交流
有武泰闸合汇佳苑业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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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短个装修公司电话和曹工的电话,暖气是哪家,价格多少?谢谢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6715870-2-1.html
南蛮子和契丹人的装修日记--上岸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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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98号701(纺织宿舍楼)住户,自从2013年7月7号博兴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公示《长江大道(石牌岭—卓刀泉)改造工程项目范围内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结果》以来,武汉荣欣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从未到纺织宿舍楼听取住户的“拆迁”意见,而是采取卑鄙的手段,想方设法骚扰纺织宿舍楼住户的正常生活,使大家苦不堪言。 2013年11月19日,武汉荣欣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听取住户意见情况下,利用社会上的混混,擅自拆毁纺织宿舍楼每个单元的防盗门(此门是纺织宿舍楼全体住户出钱装的,是为了保护每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严重影响了纺织宿舍楼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与人民ZF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道而驰(实景见图1). 2013年11月22日,武汉荣欣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在没有听取住户意见情况下,擅自将整个纺织宿舍楼用围墙围了二米多高,严重影响了纺织宿舍楼住户的出行和日常生活(实景见图2). 2014年3月14号,在中央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深夜11点23分,遭到洪山区拆迁办一伙人的威胁、恐吓,他们挨家挨户地拍门、踢门、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条件下,威胁住户三天内搬家,每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到处拍门、到处打砸,居民们饱受煎熬和摧残,无比愤慨, 18号晚上开始,一伙人开着车,竟然把整个楼栋的电线掐断,至今每天深夜肆无忌惮的上门剪电线,砸门,堵门锁,在大楼楼梯口拉大便,在大门上泼红油漆。。。我们打市长热线,110,都没有给予答复,至今洪山区ZF没有就拆迁一事与我们进行沟通协商,强暴拆迁行为仍在继续,却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制止,我们感到恐惧,感到绝望。。。 对于拆迁方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9050元每平方,我们坚决不同意,附近周边的房子都卖到16000元每平方。这是对我们的不公平,强烈抗议。2.我们要求就近还建,他们不同意,要把我们拆迁到三环白沙洲,但我们旁边的几栋房子拆迁都是就地还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洪山区机关宿舍,所以他们享有特权,享有我们无法奢望的“中国梦” 悲剧还在继续,拆迁公司把主管下水道堵住,让污水遍地横流,臭气熏天,堵楼梯,造成住户无法正常上下楼,深夜他们把住户家门锁砸开(当时家里还住着人),威逼住户搬家。至今我家已经更换了12把锁,已无家而言,有家难回。由于洪山ZF的默许,他们更加残暴,说4月底再不搬就强拆,就把已病重老人强行拖到马路上,他们的罪行罄竹难书。现在就差杀人放火了。 ZF建设长江大道,本来是造福于民,但如果以这种毁害人民利益为代价的话,这种大道Z好不要修,ZF做什么事情难道不能与人民坐下来商量吗?为什么非要采取这种卑鄙的手段呢?难道不怕影响ZF的形象吗?你们不觉得做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剪断供电,供水系统、堵住楼梯、威逼恐吓)好丑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与法律规定不符的,都必须服从宪法。2011 年国务院590号文件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不能强行对拆迁户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们斥责着这不人道、侵犯人权的暴力拆迁,违法逼迁。我们纺织宿舍楼的住户,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是要求ZF就地还建,至今我们还没有改变想法,希望ZF能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我们老百姓的合理要求。 “家”--风可进,雨可进,皇帝不能进。
我错了 不想解释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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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96-204-210号(省纺织宿舍)的住户,目前居住房屋面临洪山区ZF暴力拆迁。2014年3月14号,在中央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深夜11点23分,遭到洪山区拆迁办一伙人的威胁、恐吓,他们挨家挨户地拍门、踢门、直接威胁居民人身安全,每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到处拍门、到处打砸,居民们饱受煎熬和摧残,无比愤慨, 18号晚上开始,一伙人开着车,竟然把整个楼栋的电线掐断,至今每天深夜肆无忌惮的上门剪电线,砸门,堵门锁,在大楼楼梯口拉大便,在大门上泼红油漆。。。我们打市长热线,110,都没有给予答复,供电部门说是歹徒剪的是表后线,也不予维修。至今洪山区ZF没有就拆迁一事与我们进行沟通协商,张贴拆迁公告的第二天,把我们所有单元的一楼防盗门强行拆除,我们大楼临近马路,我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至今强暴行为仍在继续,却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制止,我们感到恐惧,感到绝望。。。 对于拆迁方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9050元每平方,我们坚决不同意,附近周边的房子都卖到16000元每平方。这是对我们的不公平,强烈抗议。2.我们要求就近还建,他们不同意,要把我们拆迁到三环白沙洲,但我们旁边的几栋房子拆迁都是就地还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洪山区机关宿舍,所以他们享有特权,享有我们无法奢望的“中国梦”。我就这一套房子,我将誓死保卫我的家。请市领导为我做主。 我们到洪山区委**,他们把我们转到洪山区建设局,建设局一领导告诉我们,我们的大楼洪山ZF已经打包给武汉武汉荣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我们与拆迁公司是买卖关系,市场行为,与洪山区没有关系。与他们没有关系吗?我们的人身安全也与他们没有关系吗?剪断的电线裸露在楼道,随时都会发生火灾和人身事故,是不是非要发生命案他们才会介于。 悲剧还在继续,拆迁公司把主管下水道堵住,让污水遍地横流,臭气熏天,堵楼梯,砸门锁,什么卑鄙的手段都有,他们现在就差杀人放火了。 武汉市洪山拆迁办竟然违法到了疯狂的地步!这是典型的暴力拆迁,已经是刑事案件了!“拍门催迁、破坏楼栋公共设施”违法伤民。这是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及第16条,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规定,其纠集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拆迁房屋行为,侵犯了居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涉嫌犯罪,是谁的默许和纵容,使他们如此胆大包天,是无忌惮。我们在此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深入调查查清事实,依法制止拆迁办的野蛮暴力行为 。 我们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是要求ZF就地还建,希望ZF能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我们老百姓的基本合理要求。
大楚报料台里关于长江社区拆迁的投诉是谁写的?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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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96-204-210号(省纺织宿舍)的住户,目前居住房屋面临洪山区ZF暴力拆迁。2014年3月14号,在中央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的深夜11点23分,遭到洪山区拆迁办一伙人的威胁、恐吓,他们挨家挨户地拍门、踢门、直接威胁居民人身安全,每天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到处拍门、到处打砸,居民们饱受煎熬和摧残,无比愤慨, 18号晚上开始,一伙人开着车,竟然把整个楼栋的电线掐断,至今每天深夜肆无忌惮的上门剪电线,砸门,堵门锁,在大楼楼梯口拉大便,在大门上泼红油漆。。。我们打市长热线,110,都没有给予答复,供电部门说是歹徒剪的是表后线,也不予维修。至今洪山区ZF没有就拆迁一事与我们进行沟通协商,张贴拆迁公告的第二天,把我们所有单元的一楼防盗门强行拆除,我们大楼临近马路,我们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至今强暴行为仍在继续,却没有一个部门出来制止,我们感到恐惧,感到绝望。。。 对于拆迁方案: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9050元每平方,我们坚决不同意,附近周边的房子都卖到16000元每平方。这是对我们的不公平,强烈抗议。2.我们要求就近还建,他们不同意,要把我们拆迁到三环白沙洲,但我们旁边的几栋房子拆迁都是就地还建。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洪山区机关宿舍,所以他们享有特权,享有我们无法奢望的“中国梦”。我就这一套房子,我将誓死保卫我的家。请市领导为我做主。 我们到洪山区委**,他们把我们转到洪山区建设局,建设局一领导告诉我们,我们的大楼洪山ZF已经打包给武汉武汉荣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我们与拆迁公司是买卖关系,市场行为,与洪山区没有关系。与他们没有关系吗?我们的人身安全也与他们没有关系吗?剪断的电线裸露在楼道,随时都会发生火灾和人身事故,是不是非要发生命案他们才会介于。 悲剧还在继续,拆迁公司把主管下水道堵住,让污水遍地横流,臭气熏天,堵楼梯,砸门锁,什么卑鄙的手段都有,他们现在就差杀人放火了。 武汉市洪山拆迁办竟然违法到了疯狂的地步!这是典型的暴力拆迁,已经是刑事案件了!“拍门催迁、破坏楼栋公共设施”违法伤民。这是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违反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3条及第16条,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的规定,其纠集黑恶势力野蛮暴力,拆迁房屋行为,侵犯了居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已涉嫌犯罪,是谁的默许和纵容,使他们如此胆大包天,是无忌惮。我们在此强烈要求上级领导深入调查查清事实,依法制止拆迁办的野蛮暴力行为 。 我们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是要求ZF就地还建,希望ZF能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满足我们老百姓的基本合理要求。
法律专家:拆迁公司暴力强拆 ZF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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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们是做房子也好,做马路也好,房子是私人财产,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只是个口号),就算我开10万一平米那也是我的权利,你不买可以走人,但是无权强拆我的房子。。。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英国谚语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4607905-1-8.html
马房山理工大周边拆迁请教各位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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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管你们是做房子也好,做马路也好,房子是私人财产,物权法规定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只是个口号),就算我开10万一平米那也是我的权利,你不买可以走人,但是无权强拆我的房子。。。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英国谚语参考链接:http://www.deyi.com/thread-4607905-1-8.html
现在拆迁的政策赔偿最差的区就是江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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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大一片地,竟然没有老百姓至此存生之地,把老百姓都赶到市郊,父母官何来颜面见百姓
新拆迁范围 我又来发帖了~~~~~~~~(第二次更新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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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欧科先生 的帖子重要提示: 一定要弄清楚拆迁人合法吗? 一、公告拆迁期间谈话技巧当拆迁公告颁布后,拆迁人的工作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如果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调换)被拒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主张、耐心与其洽商,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说没有多少钱我不搬家这类的话。二、精心设计行政诉讼中止行政裁决在拆迁人声称要裁决或刚刚通知被拆迁户参加裁决会时(提出裁决申请到裁决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基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公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通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裁决,没有行政裁决,拆迁人根本无法实施合法的强拆,这叫釜底抽薪!三、诉讼期间无权裁决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定,如果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裁决应当中止进行,这样就不会发生其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状况对被拆迁户来说是非常有利的。四、诉讼期间作出裁决的后果如果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仍然违法作出裁决,被拆迁人申诉到Z高法院,该裁决肯定会被判决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裁决而形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定统统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五、法院受理后及时启动第二个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即使被拆迁人理由十分充分。绝大多数法院会在Z短时间内判决原告败诉。此时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决前,及时设计第二个诉讼,咱们的目的就是要:拖时间!六、要求中止第一个行政诉讼,继续采用合法的手段延长第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的时间1、被拆迁人可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下达的前或后时间内(不可超过二审判决书下达的时间),针对阅卷时了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证据所存在的问题,又提起第二个行政诉讼。2、法院受理了第二个案件后,原告应持第二个案件的受理通知书,主动向第一个案件的法庭提交书面的中止诉讼申请书,请求法庭根据Z高法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6项的规定,中止第一案的诉讼,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决,将该判决申诉到北京Z高法必被撤销!记住:第一个案件中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户越有利。因为拆迁人等不及,就只能自己提高补偿标准。七、案件办理与诉讼费用当然如何办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请内行人或律师代理,这要视被拆迁户的各方面综合情况而定,以上诉讼一人提起是一案,几十人或上百人由于诉讼请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个案件法院只收诉讼费50元。但不服拆迁裁决的案件,一户是一案,不能并案审理。八、遭强拆的事后补救如果有的被拆迁户的房屋在诉拆迁裁决一案中已被法院先予执行强拆了,并且诉拆迁裁决一案的二审判决已经生效,事后补救的方法是:1、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如果万一碰到个清官将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给撤销了,依拆迁许可证而发生的拆迁裁决和法院的强拆统统要被撤销,实行执行回转。2、同时可将诉讼中了解到的拆迁人提交的有关拆迁申请资料的违法性,通过信访途径进行投诉。3、将拆迁裁决一案申诉到Z高法。先予执行拆除了房屋,只是判前保障日后执行的一种措施,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已败诉,在该案未结案之前,要求撤销拆迁许可证案的提起,大大增强了被拆迁人推翻(即撤销)拆迁裁决书的力度,因为法院如果要认定拆迁裁决合法,必然要求拆迁裁决的基础条件——拆迁许可证也要合法,如果出现拆迁许可证被撤销的结果,拆迁裁决必然会被撤销。
谈拆迁真心累啊,每次打心里战,我的天啊,什么时候能明码标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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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无赖,支持市政建设,你拆了,还不是要建楼,为什么就不能就近还建,为什么要把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市民赶到遥远的市郊。zf拆9000,卖20000,伤天害理,这是人们的zf吗????
汉正街 东片区 拆迁包含补助后的价格15000,2013.9.13----201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