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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一直在找人打网球,住洪山广场附近,有意的话站内短消息我,可以吗?
翻了上十页,竟然没发现一个打网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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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这个事件中,存在一些症结,我想谈谈我的一些想法。待遇问题合同上大家已经看到了。待遇的确不高,一个月下来,也就1千多一点。但是,大家应该看到了,这只是一个Z低的起点。新手成熟手,工作能独当一面后,我承诺了要加薪。这需要一个过程。这是其一。其二,我个人认为,待遇高低的决定权,并不全部在于老板,员工自己要有说服力。到那时,老板会不断加薪,请求员工能留下来。问题总是需要换位思考。保险问题。大家看到的合同,是我主动提出跟她的签的(我对我所有的员工都是如此)。我觉得这是对劳动者的Z起码的尊重,而且,我愿意承担我应该承担的一切责任,不会敷衍,不会逃避。可能大家也看到了合同上,有社保补贴的字样。而且,我也多次跟她本人提过,说好好做,我给你买社保。但是,我的原则是,要把投资花在有价值的员工身上。作为一个经营者,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经营者,恳请大家原谅。打卡问题。单位上班打卡,这是再正常再普通不过了。她从7月到国庆长假结束,都不用打卡。一切自觉。长假结束她休息,我10点来上班,发现电脑的时间被改动了。电脑时间也是我们收银系统登录的时间,这个时间是我们上下班的一个参照。这显然是她改的,动机很明确。至于她有没有实际的迟到早退,已经不重要。我只知道,她不可信。怎么办?为了保证对顾客准时开门的承诺,所以才催生了电话打卡。迟到问题。她在第一次发帖的时候,说的是“上个月迟到,扣了100”。就这几个字,足以激怒所有的人。一个月迟到1次,或者偶尔的三两次,扣100元,是我,也愤愤不平。可是,事实是怎样的呢?前面我提到过,从11月中旬开始,她开始迟到。我说,上班不能迟到,迟到是很没有责任感的人。这几天,就算了,如果再继续迟到,那我只好一次扣5块了。可是,她依然每天迟到。月底的时候,我只好按一个大约的数字,扣了65元,以示严重提醒。12月来了,情形怎样呢?仍然如此,我看看不行,再次跟她谈心,我说我真的不希望你这样天天迟到,只要你从现在开始,不迟到,前面的全部既往不咎。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说迟到扣的钱,我们拿出去聚餐。针对11月扣的65块钱,我们一起去棒约翰吃了顿披萨,二百多,在我是一份心意,在她,怎样看,怎样理解,就是她自己了。辞退问题她自己应该有印象,在她总是疏于整理店面、做库存图片敷衍塞责的时候,那时大约是她工作不满两个月的时候,我就想到了辞退。我已经看出来了,她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可是,每每想到她的亲和力,想到她对发货工作的热爱,我就犹豫了。我觉得,与人相处,应该多看优点。至于不足,再多给些时间,多给些机会,也许她真的能提高和改进呢?而且,她每次事后承认错误的态度又是那么的诚恳,感觉都要哭了的样子,让我实在不忍心这么做。更何况,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让我感觉到她对我有什么意见。她总是一副笑脸,高兴的时候,她常常都说,要送我一个香吻。平心而论,除了她太懒让我生气以外,更多的时候我都把她当好同事来看。送米、送油,她都说了,还有国庆节家里钓的二十多斤鱼,我也送了。因为,我知道,节日还要工作,于她于我,都是万不得已的事。象国家规定的那样,开几倍的工资,小店经营的我,也有难处。所以,我用了自己的方式,国庆80元,元旦80元,表达了自己对她的感激之情,一点心意而已。她父亲人很好,还帮我店里救急修过架子,我很感激。所以,虽然工作一直在磕磕碰碰中延续,辞退的话我也始终无法出口。10元钱问题。这个问题我反复斟酌,不知道要不要说,或者怎么说,总之,我是非常慎重的。那天,生意很忙,我们两人都在店里。她负责收银,我在接待顾客。这中间有一项抵扣,是需要手工收银的。一阵忙乱过后,我开始整理挂样,她开始点钱。往常她是没有这么勤快的,而且,我注意到她的神色有些凝重。我随口问了句,有什么问题吗?她肯定地回答,没有,是对的。等我一圈整理完,感觉还是有点不对劲,是什么也说不上来。我只好坐下来,也来点钱。点了一遍,少10元;我又点了一遍,还是少10元。我问她,你刚才点钱都是对的吧?她说,是的。我问,是真的没问题吗?她口气软了,不太清楚,说她自己只是随便点了一下。我生气了,明明三次,回答的都是没问题,怎么第四次就变了呢?我说,你来看看吧,少10元。她点了一下,果然是少10元。我说,你刚才不是一直肯定地说没问题吗?怎么就少了10元呢?她回答,不就少了10元吗,我补上不就行了吗?她马上,就从她自己的包包里,掏出一张10元的票子,扔进了抽屉。忙碌问题众所周知,我们这里是得意的一个取货点。营业员除了负责店里的工作外,还要兼顾得意的发货工作。一边发货,一边看店,我们历任的营业员都是如此。同样的工作内容和同样的工作职责,却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因此,如果说有什么问题的话,应该是个人能力的问题了。并且,当营业员觉得工作吃力的时候,是可以向我反映情况,要求增加人手的。她没有。我倒曾经主动提出过,是否请人专职发货。考虑到两个人进出货损的责任,无端增加纠纷,她也同意还是保持现状为好。在这种情况下,这半年以来,只要我有空,我都要去店里帮忙。而在以前,除了店里有事,或者营业员轮休,我一般很少到店里来。责任到人问题。从她掌管钥匙开始,我就跟她说,不论是她一个人在上班,还是我和她都在,她都要自己独挡一面,这是我们的岗位要求。我之所以有时候会出现在店里,是想尽可能多的协助她。不能互相推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就是说,看店的职责,是明确到了她本人的。如果她不同意,也是可以提出的,可是,她也没有提。兼职团长问题她在上班期间,一直都在上班时间做团购,这是人所共知的。店里的网络,店里的地址,店里的胶带,都被她利用起来。这样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她懒于整理,不用心工作,敷衍工作了。有一次,是10点30左右,她没有做例行的清洁整理,而是在忙忙的分货。我说,你做团购我不反对,但起码应该是手头的工作都完成的情况下。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工作强度也并不大,因为海绵宝宝一直都有在开团。货损细节问题。她提到的那条明明卖了的围巾还差货,是我主动告诉她那天卖那条围巾的时候,我在场。那是我自己在后台操作失误造成的,我把另一个编号加在这条已经售出的围巾上了。由于属于后台的工作范畴,所以我没有向她做详细解释,也并没有要求她赔偿。她自己应该记得,有三到五次,有袜子,也有衣服,查库存的时候,差货,当月也赔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在整理店子的时候,我又重新找到了,我都主动告诉了她,并且把已经赔付的金额,退还给了她。由于她是很少用心整理的,所以这些查找的工作都是我的。每次上货,我都有明确的数目交给她,她基本上也是不去清查的。平常,我也是反反复复提醒她,没事的时候,就整理下库存,不要什么都不理。我想,她从来都没有听进去。赔偿问题这是整个事件的导火索,根源在于我的管理制度完全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她来这工作的第三天,我就把整个店子的钥匙交给她了。以前的营业员,我也是如此。整个店子,两套钥匙,她一套,我一套。签合同的时候,我特别跟她提到了这一点。她没有异议。我说,从开店以来,还好,一般顶多也就是丢丢袜子等小件。前面所有的营业员,这三四年以来,只有其中一位,丢了几十块钱的袜子,赔了。而在她之前的两任,一分钱也没有赔过。也就是说,合同上写好的“照价赔偿”,在我只是一个基本原则的问题,除了袜子外,她来之前,还从来没有赔过,因为没有发生过较高金额的货损。可是,我为什么没有明确写上按多少比例承担货损呢?我这里的情形不比正规的专卖店、商场的专柜。营业员既掌管钥匙,也就是说掌管库存,还同时收银,而且我也没有明示“所售商品,一律要有电脑小票”。由于货量大,也没法交接班交库存。漏洞太多了,一切只能是信任,才能得以维持。她来的第一天,把一堆袜子放在沙发上,过了一会再去数时,就少了一双。因为是初来乍到,就没有算她的责任。她来了六个月,几乎每个月都有丢东西,少到10元,多到几十,不等。12月份突然增加到160元,而1月,情形就失控了。1月11日,我象往常一样,作部分的抽查,整理库存。不出一会,就发现将近1000元的货品没有了。我没有下任何结论,只是做了记载。准备时间充裕的时候,再作进一步的核查。因为有时候,有些货品可能出现瑕疵,我会把它收起来。接下来的几天,我又陆陆续续地查到一些货损,仍然没有下任何结论,只是记载下来,以备核查。这期间,我买好了出差的火车票,时间是18日晚上。也就是星期一。早上我来上班,见她面色痛苦地坐在沙发那,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她不舒服。她身体比较弱,常常生病,平常扛货包的事我都是自己做。我不敢迟疑,说既然是不舒服,那就赶紧回家去医院看看。她马上站起来,拿上她的东西,但是没有带上店里的钥匙,走了。我追着她说,情形如何,给我打电话。因为,晚上的火车,我还要出差。不久,她果然来了电话。说她可能要做点小手术,已经跟医生约好了,20号。所以,她不想做了。我跟她开玩笑地说,起码要做完这个月啊,不然都不够赔的!其实,我的潜台词是,起码也要把交接做完再走啊!到此时,我仍然没有对1000多的货损下任何结论,也没有在任何场合具体说要赔多少钱。我原先的计划是,等我出差回来后,再把库存找一找,彻底清查后,再作Z后决定。可是,现在的情形是,在我没有明确说东西是被丢失的情况下,她没有要主动一起帮着找出差货的原因,而是生病去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马上打电话退掉了当晚的车票,在没有任何交接的情况下,上班。[ 本帖Z后由 武广1010 于 2010-2-4 12: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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