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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近好多当街抢孩子的
这是这两个月看到的第三起抢孩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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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人口现象屡禁不止,其重要原因除了人贩子一方外,更重要的是买方市场的需求,但是作为限制买方市场方面,国内的现行法律存在相当多的漏洞。虽然刑法有对于买拐卖儿童的新处罚规定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困难重重。震慑力相当有限。
比如《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但事实上,拐卖儿童的行为都是异地进行的。在买方登记地公告,拐出地的亲生父母很难看到,无法提出异议。办理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是单方行为,只要买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就行了。因此,把买来的拐卖儿童合法化,在操作层面上,不存在很大的法律障碍。
当某种社会现象出现并恶化时,我们除了感叹以外,更应该关注导致这些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法制落后和法治概念落后是主因。
比如拐卖儿童,其实对于人贩子的刑法是相当重的,但是仍然屡禁不止
原因不在于量刑轻重,而在于法律中的漏洞还有实际执法过程中的漏洞,让产业链有发展的空间,而买方市场的刑法却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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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n9527发表于 2016-12-08 11:22 回复 Davidoff 的帖子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也是犯法的吧
修改后的刑法确实有规定的
但是实际执行起来漏洞很多
比如我说的收养法的漏洞,买方是可以通过钻法律漏洞实现合法程序收养被拐卖的儿童。
还有就是一些地区的法治观念根本普及不到,甚至有地方保护。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真能做到还会有这么多拐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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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ngjin9527发表于 2016-12-08 11:41 回复 Davidoff 的帖子你学法的吧 ?哈哈
我不学法,我的法治观念比较强
所以很多事看不惯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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