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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的是9月初到11月底的,找的是二房东,合同上写的不租了提前1个月跟她们说,要是没住满三个月就找到下家再走。
11月19号通知我交下个季度的房租,当时我正在犹豫还要不要租。我说我可能不租了,结果被告知不租了也要交房租,到时候再退。
钱在自己手上总比在别人手上好吧,再说我签三个月交三个月也没问题吧。历经一系列的讨论,想着她们说的没钱交整个房子的房租了,我就交了一个月的房租。
毕竟我说好提前30天说退房,结果只提前了十几天。然后我说了句我可以给你这几天的损失费。
结果呢,退房之后,想着你们没钱一直没追着退押金,五十几天才退,我没说什么吧,还只退了押金,我后交的一个月房租一分不退。我提了句才给我退200,口口声声说是我自己说不要的。
我也就赫赫了,我的钱天上掉的吗?你自己租不到人扣我这么多损失费?就说算账,11月8号我交了100水电费,月底我就走了,怎么没见把钱退给我。
本来想想算了的,人我都删了,结果qq忘记删了,还给我看两位二房东的聊天记录,说是我自己不要的。脾气上来了,爆爆
温馨提示各位租房和出租的,签合同要谨慎,毕竟合同上没说要是没提前30天说扣损失费什么的,人也不能太好说话,不然钱不退给你你能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