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地问下,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默默地问下,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都忽略了一点,樊完全可以接受追求她的有钱客户的求爱,可她并没有那么做。还试图帮王东山再起,试问有几个女人有如此的能耐和魄力去帮助失意的男友?说明樊是个有情有义的好女子,再说房子还面临共同还贷,和全款买房加名字是两个概念好么?有能力的男人不会斤斤计较这点小事儿!一句话,女人要经济独立人格独立,男人没钱也别娶老婆!
青风花羽发表于 2017-06-10 08:22 所以这事,王聪明的作法就是说服樊,婚后一起还首付,然后房产加名
其实樊也没想到王家父母会突然同意他们在一起还给了首付款,樊应该是想通过他们两个自己努力买房子的,也理解她为什么非要加名字,她的遭遇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赶集大结局吧,看着真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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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我想要的 你给不了
每个人的立场不同吧!人都是自私的,到了重要关头就是考验爱情的时候,很显然爱情经不起现实的考验。
蓝醋醋发表于 2017-06-10 11:45 我不觉得伤人,我觉得一切依照法律。法律是道德的Z低标准。樊胜美的哥哥把她爸爸抬到王柏川家里,他们在一起商量办法时,樊胜美哭着说王柏川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撇清自己,没想帮她解决问题。我当时还跟我老公说 ...
那就是个人想法不一样了
我就问问,女方生孩子冒的风险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男方要咋们去补偿自己的那一份?如果女的因为宫外孕大出血或者其他妊娠疾病导致不可挽回的身体损害,男方因为出轨外遇或者抛弃女方,那要怎么去弥补女方?或者女的直接死掉了,怎么去弥补女方家人?!
所以,婚前适当要些财产是对女人的尊重和表示愿意一起承担好吗?起码不是明摆着来空手套白狼。
很显然 还是感情不到位 隔心隔肺
感情好 什么都说开 也就没那么多事了
说到底 小美不够爱柏川而已
vivian0712发表于 2017-06-09 19:08 我觉得你们三观都有问题吧!樊胜美怎么了?王柏川破产了,樊胜美没有跟他分手,Z后王柏川还是借助樊胜美的关系,相识了陈嘉康,才东山再起,王柏川那天做代驾骂樊胜美都到什么地步了?说她东西都是别人的,樊胜美已 ...
有道理!
他们真的是天生一对,别分开害别人
说这些的如果是女的,希望自己都做到结婚了千万不要加上自己的名字!
其实很简单,先拿征,写谁的名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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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城倾N全家发表于 2017-06-10 15:58 我就问问,女方生孩子冒的风险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男方要咋们去补偿自己的那一份?如果女的因为宫外孕大出血或者其他妊娠疾病导致不可挽回的身体损害,男方因为出轨外遇或者抛弃女方,那要怎么去弥补女方?或者女的直 ...
这个扯上孩子就太没道理了,真的。那按你的意思,万一婚后发现女人生育有问题,治疗的费用和没有孩子的可能性风险,也是男人一起承担。
如果把婚前财产的赠予还加上生孩子这样的风险,感情太现实了。要是换一下,变成生完孩子以后再加名字,会不会比结婚前加名字还让人心寒?
所以说,房子就房子,不要扯上孩子,不然只会让要求房子的那个人地位更low
倾国倾城倾N全家发表于 2017-06-10 15:58 我就问问,女方生孩子冒的风险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男方要咋们去补偿自己的那一份?如果女的因为宫外孕大出血或者其他妊娠疾病导致不可挽回的身体损害,男方因为出轨外遇或者抛弃女方,那要怎么去弥补女方?或者女的直 ...
况且,这种可能性只是可能性。那人家王柏川的父母可是真金白银掏了一半的钱出来。按你们这种说法,这房子是不是得写四个人的名字?樊胜美想也不想就跟售楼的人说: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她连问问王柏川的意思都没有。
她把对掏钱的人的尊重又放在了哪里?
蓝醋醋发表于 2017-6-9 14:09 同理,只要感情够,这些算什么?难不成,房子不加她的名字,两个人过得好好的把她赶出去不成?安全感这 ...
不知道你是男是女哦,对于你说的婚姻法合理,我并不怎么认同,但是你说的关于财产掠夺,倒是很赞同。
看到樊说加名字我觉得没什么,但是在售楼部那样直接拿掉樊身份证递上自己的,真的很渣心,不加就不加,不能提前说吗?非得在那个节骨眼上那样做分了也好,樊感情上绑架王,什么问题都找他,本来就不平衡,能走多久呢
fine发表于 2017-06-10 18:02 不知道你是男是女哦,对于你说的婚姻法合理,我并不怎么认同,但是你说的关于财产掠夺,倒是很赞同。
我是女的。婚姻法合理不合理,法律制定者有他们的标准,至少,婚姻法的修订是以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参考条件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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