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环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硚口区古田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评估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1175.85万元,在硚口区长丰街古田一路轻轨停保场西北侧、汉丹铁路南侧三角地带建设硚口区古田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476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12平方米,其中转运站建筑面积3870平方米、二层综合楼建筑832平方米、零部件仓库及膜处理车间21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运站主体工程、配套除尘除臭系统、配套污水处理设施、转运站栈桥工程、站区道路绿化等(详见《报告表》)。该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外排各类污染物能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
二、《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执行标准可行,该《报告表》可作为该项目环保设计及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建设项目时,你公司应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避免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项目施工期污水应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在工程开工建设前15天内填写《武汉市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报我局批准。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并与市政管网妥善衔接。垃圾渗滤液、清洗废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重金属排放浓度限值标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上述废水通过总排口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汉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污口必须规范化整治。
(三)垃圾在转运站应减少停留时间,延缓垃圾腐化程度,削减臭气产生强度。对垃圾臭气应采取喷淋、化学法两级除臭方式处理,减少恶臭气体污染,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新扩改建)” 表1、表2标准要求
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氨与硫化氢的Z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除尘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高空排放。
(四)合理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压缩机、风机、水泵、配电房等产噪设备,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项目产生的污泥运至新沟垃圾焚烧厂处理;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外排。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报经我局同意后方能投入试运行。项目试运行三个月内,须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硚口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硚口区固体废弃物分类转运中心暨硚口区环保教育基地项目开工在即,4月18日,区长刘丹平、副区长刘斌来到位于古田一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的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并召开推进会。区ZF办主任姚碧波、副主任程崴及区城管委、街道、项目EPC总承包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区领导一行现场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详细了解项目规划、环保理念、运营模式和工程进度情况。刘丹平区长指出,区城管委要统筹兼顾,坚定不移的推进全区重点工程、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拓展设计思路,注重文化性、融合性、功能性、景观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高标准、高品质建成国内领先垃圾中转处理系统。二是运用BIM技术等现代管理手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提升效率。注重加强控制工地扬尘,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三是积极争取将项目列入市级重点工程,争取市财政局、市城管委的资金支持。四是高度关注项目网络舆情,加强正面引导宣传,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寻求公众支持,确保项目顺利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