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一月份交的首付,
他们说什么合同盖完章就给我一份。
银行给我打电话说要重新签合同,
说利率涨10%,我没同意。
然后又说楼盘那边的销售把我的申请材料弄丢了一份,
所以办理不了贷款。
从那个时候一直到八月底,
拖了半年一直到八月底才跟我说可以来办贷款了,但是利率是50%~60%,差不多我要多付两三万的利息。
我肯定是想着,既然你们把我的材料弄丢了导致我错过了时期,肯定要给我一个说法嘛,结果销售那边除了叫我过去办贷款啥也不说。
这事情该处理呢?上次叫我去办贷款我没去,感觉有点亏,求大神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