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武汉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打造18条、总长100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
整治目标是:打造18条停车示范路,示范路上人行道、商场、医院、学校、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无机动车乱停乱放;主干道私设闸机、私划车位、私占泊位及侵占道路消防应急通道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主次干道机动车停车秩序明显改观,市民出行更加畅通、满意率明显提高。
此次整治从全市重要主干道、军运会保障线路中,挑选18条、总长100公里示范路作为突破口,按照“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创建标准,实行区领导包线、街道负责人包段、社区实行“门前三包”的管理新机制,强力整治、规范停车秩序,严格查处违反禁停的行为;同时,以示范路为引领,开展全市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规范路内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清理私设私占停车泊位和停车场挪作他用等整治工作。
按照整治方案,交管部门将联合区、街、社区及相关部门,在18条示范路上统一施划禁止停车的黄色标线、完善道路隔离设施和禁停标志;增设视频抓拍设备,实行全天候执法管控。
在前期广泛宣传、告知的基础上,将自2月1日起,开展强力整治。对在18条示范路上违反禁停标志标线的行为,将按照“违反禁止标志标线”,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对堵塞应急通道违停、人行横道线上违停、公交车站违停、交叉路口及距路口50米路段违停、公共停车场周边300米违停、双排或多排违停以及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停等七种违停行为,一律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