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必然,1年前的8月,洪磊被微软一手送进了警方的大门,而1年后的8月,法庭宣布了对番茄花园的判罚。
微软(中国)公司8月20日透露,法院已对“番茄花园”涉嫌侵犯著作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其它四名被告因侵犯著作权,被处以罚款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8月20日人民网)
法律是公正的,所以洪磊和他的同伴们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洪磊又是不幸的,在笔者看来,番茄花园实际上是VISTA和WINDOWS7的牺牲品。
我不想说洪磊是技术上的天才,也许他还不配;我也不想说洪磊是正版的恶魔,因为如果没有微软的强势也不会有恶魔的产生。但我们谁都无法否认洪磊在经营上的才华,我甚至认为他将来出狱后很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出色的营销人员。但洪磊看错了一步——他没有领会到微软下一步要做什么。
假设一下吧,如果番茄花园在2008年的6月或者7月甚至8月将他的“业务重点”转移到ViSTA的话,微软还会把通红一片的番茄花园毁掉吗?对此我表示怀疑。假如当时的番茄花园已经开始开发gostViSTA的话,我敢断言,番茄花园说不定会坚持到今天,甚至明年的今天、后年的今天。
为何?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因为在2008年的8月,XP在中国的占有率高的惊人,而ViSTA被绝大多数人排斥,有些品牌机ViSTA预装用户甚至把机子抱回家就卸掉他。更要命的是,在2008年的下半年,ViSTA的下一代产品WINDOWS7必须要有所举动,在2009年,WINDOWS7必须要上市,怎么办?正如绝大多数人推断的那样,微软必须强迫中国人远离XP,必须强迫中国用户逐渐去适应VISTA和WINDOWS7。
假如番茄花园在2008年狂热的破解VISTA的话,呵呵,微软说不定要送洪磊一块大匾,又怎么舍得关掉洪磊的园子呢?
看看如今市面上已经出现的盗版WINDOWS7吧,尽管微软嘴上说打击盗版,但说不定微软的心里正在偷着乐:一个免费的WINDOWS7推广者终于来了!
事实上,很多与番茄花园同性质的论坛并没有被微软告倒,有的是因为名气不如番茄,有的却是已经在开发VISTA了,那时WINDOWS7还没出世。当时我还以为微软是在杀鸡儆猴,现在看来,微软并非如此善良,其实他在改写中国那句古诗:“留得盗版青山在,何愁下代系统推广人”——微软在为自己留一批免费的打工者。
从农业的角度上讲,微软的做法就像“换茬”,今年种玉米明年就种小麦,番茄的XP该割了,该种WINDOWS7了。当WINDOWS7“意外”流出后,微软再没有什么反盗版的行动了,因为他需要盗版者来测试、推广这款产品。
可惜啊,洪磊没有揣摩好“圣意”,否则又怎么会进了班房呢?我为中国的用户悲哀、为洪磊悲哀、为微软的用心悲哀,除了悲哀,我们又能如何?
番茄花园事件一周年了,用一句话做为纪念:番茄花园,VISTA和WINDOWS7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