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保安打人事件泛滥,小区业主可以打、酒店消费者可以打,还有谁不敢打?到底是谁赋予你的权
力。
“保安”是一种神圣的职业,属服务业领域。不管是生活小区的保安,还是超市、市场的保安,他们的本
职工作就是提供安全服务。然而保安打人事件却频频发生,我们不禁要问:谁给了保安这打人的权力?保安到
底保的是什么?
无良保安“冲冠一怒”,无辜司机被暴打!
时间:2009.9.24 19:00左右
起因:收费忽涨一倍,当事人按惯例支付平日的费用,拒付多涨的费用,并提出合理要求,要求提供局价
局收费凭证。收费人员愤怒地说“我凭什么给你看。”拒绝提供凭证。 并对当事人说“你等着”,不一会涌
出来七、八个保安,气势汹汹不容分说将当事人强行拖出驾驶室一顿暴打,下手之狠毒,不遗余力,令人发指
,直至当事人陷入昏迷才渐渐散去。
出了这样的事情,Z重要的是如何解决,防止事情进一步的扩大。有关部门不应该选择回避,否则Z终伤害到的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伤者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舵落口大市场,你的市场是为谁而开?你的保安为何如此嚣张跋扈?据不完全统计,该市场至少存在30余位商户和司机被欧打过。这样的市场是谁在管理,谁在把保安变成家丁、打人的帮凶爪牙并引向黑社会性质,是谁在把和谐社会引向不和谐?
2000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对保安的职权范围作出严格规定,保安人员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产;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等等。保安公司的成立也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且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该规定赫然在内,并且是严格规定的。违反规定的该如何处罚呢?公安部自然有其细则。但如果是群体性的保安打人,那就不是个别保安的素质问题那么简单了,而必须追溯其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