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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map事 于 2020-02-22 23: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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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着出台
来得太快了吧,我的银子还没准备好呢,
kugdy发表于 2019-07-24 13:55 来得太快了吧,我的银子还没准备好呢,
没钱发工资了就是快。
财政困难,是一切改革的源动力
毕竟收钱的法律,能慢吗,越快出来,越早创收
减了那多税,总要找地方补啊
想收就收,别假装征求意见了,恶心!
这篇文章的作者:滕祥志,籍贯湖南常德,,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曾任教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我国较早进入涉税法律服务领域的著名财税法律师之一。现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税法硕士案例分析特约讲师、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实务研究室(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2003年以来,在承办一系列有较大影响涉税案件的同时,先后在《中国财税法网》、《财税法论丛》、《涉外税务》、《中国税务报(内参刊)》、《厉风—中国税务稽查》、《改革》(内参)等各种媒体和杂志上发表涉税文章和案例分析十数篇。
这篇文章的发布平台:《学习时报》1999年9月创刊,中共中央党校主办,面向全国,服务全党,以各级党政干部和广大知识分子为主要对象,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党唯一专门讲学习的报纸。
学习时报的平台也很厉害,自己去搜搜。
减税,叫那些企业肥了,当老板的肥了,然后从老百姓身上抽。再印钞票修川藏铁路,通胀、通胀,没法活了。
这是昨天要调整烟草税的新闻,一环接一环,税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
那种认为行政部门仅仅负责行政执法,立法完全是立法机关一个部门职责的认识,是对《立法法》相关条款和公法上授权契约精神的不准确、不全面、不到位的片面理解,应予纠正。
从表述上看,应该是行政单位强力推,结果有人在人大用各种借口拦,拖着不走程序,中央和地方分账不均,一直是房地产税难以出台的重要原因
该文的核心内容是“行政部门是落实税收法定的责任主体。”这句话,说明在房产税立法上行政部门和人大存在较大的责任分歧……
第二条值得关注的是“其他原有税种的存废去留以及提升法律层级,特别是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契税法等立法,理应授权由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起草,而《税收征管法》的性质属于税收行政程序法,也应授权由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起草。”
明确表示房产税力法完成后,将会整合土地增值税、契税、消费税等,即在交易环节增税的概率不大。
其实早就起草好了,只是通知下而已
总要走这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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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狗发表于 2019-07-24 16:06 就算立法也得一两年,看楼主应该是老司机,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傻
1-2年之后,现在买房的不是正好被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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