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武汉10岁小学生在校摔成十级伤残,帮忙的同学却被告上法庭!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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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为帮助同学

却意外让同学受伤严重

这种时候需要负责吗?


Z近

蔡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


10岁小男孩帮同学

却意外让同学受伤


2009年出生的小静和小强(均为化名)是蔡甸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小静是女生,虽然比小强小一个月,但比小强高10厘米,也重10斤。
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时许,两人在学校教学大楼楼梯间玩耍,小静从楼梯间60厘米窗台处攀爬至1.2 米拐角处,面朝外,脚站拐角两边,手扶墙面标示牌,动作危险。
担心小静会掉下来,小强上前抱住小静小腿帮助她下来,却因自身力量支撑不住,在后退过程中致小静斜摔下来,小静右肘撑地受伤。
随后,小静被送往医院,因右肱骨髁上骨折入院治疗18天,扣除医保报销部分,实付住院治疗费17541.11元。
小强的父母为小静垫付了医疗费1万元,在小静住院期间,小强的奶奶还帮忙看护了13天。
2019年2月13日,经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评定小静损伤为十级伤残,建议给予后续医疗费3000元,自受伤之日起,护理时间120日,营养时间90日。
小静家长认为小静受伤是小强强行抱起导致的,学校也未尽到相应的看管、教育责任,遂将二者告上法庭。


法院:

小强不承担责任


2019年3月4日,蔡甸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
小静在课间休息期间自行进行具有非常危险性的动作,小强出于对同学的关爱,好心帮助而造成小静受伤,小静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已能够意识并认知到其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因此而造成自身受到伤害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其相应损失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小强虽身体条件较弱于小静,但为体现善良风格,友好帮助小静时致其受伤并非其故意,其行为不存在过错,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该小学虽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但在学生多次进行危险性行为时未引起注意并未进行告诫、纠正,对小静的伤害事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计算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等费用后,小静身体因遭受损害造成的损失合计61788.62元,该损失由小静监护人自行承担43252.02元,余下由该小学赔偿。
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蔡甸某小学向小静赔偿人民币18536.60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小静监护人返还小强监护人1万元。


小强家长:

坚持给1万元补偿

据本案承办法官向记者介绍,案件判决后,小强被法院认定没有过错,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小静家长依法应返还小强家长先前垫付的医疗费1万元,小强的父母却坚持要给小静家长作为补偿,并为此发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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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问天 大学四年级

好尴尬

白小桃 大学二年级

能赖一个是一个

lf2237 小学三年级

家长是什么样,孩子也是什么样。小强一家人都很善良。

cleansky21 博士一年级

小强好样的

ldh00 小学一年级

小强处于人道主义,值得点赞

西瓜 版主

什么样的家长教出什么样的孩子

hlatt 大学二年级

出事先往别人身上推,这样真的好吗?

小玄子123 得意号

帮忙要量力而行

栗子荔枝梨子李子 小学六年级

太不要脸了

二鬼 博士一年级

小强

xinnaxiaoxu 大学四年级

蔡甸人好的满好,喜欢赖皮的赖的很!如果法院判小强承担责任,那么我以后坚决教育娃么管别人闲事!我可不想娃做好事还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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