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楼处买一套期房,首套房子,我符合解限购条件,在售楼处交了首付,签订草签合同,合同售楼员没有给我,因为她说没有盖章,说等盖完章给我,然后我提交售楼处让我准备资料,隔一周我问了售楼员下来没有,售楼员告诉我没有那么快,说需要15天,结果15天之后,我收到售楼员信息,说房产局退回来,缺少资料,我马上准备了送过去,又过了15天,说还是缺资料,又被退回来,我又准备之后因为资料不清晰为由,Z后不得不把资料原件提交,这中间送了4次没有过,耽误2个多月,请问我这种情况退房可以嘛,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签订的草签合同不记得了,因为拖延了2个月导致我赶上国家房贷新政,急死我了,不知道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