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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乐见城欺诈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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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原乐见城房产物业坑骗业位管理费用霸王合同王先生(化名)去年在东原乐见城三期购买了车位合同上写明11月30号交付,但是我们去的时候物业给的说法是地产还没有跟物业交接车位,所以暂时还不能交付给我们,中途几次催促交接车位物业也是以同样的理由给我们答复,五一期间我再次去办理车位的时候物业说可以收车位了,但是需要缴纳去年12月1号到今年5月份。车位一次都没有用,也没有交接车位物业居然还强行收取车位管理费。坑骗东原乐见城业主的汗水钱,车位也没有按照合同的标准去建设,还收取高额的车位管理费,没有接收车位的情况下还要收取之前的车位管理费,在当地房管局的协商下建议免除未交接车位期间的车位管理费用,但是物业地产给的答复是一切按照合同走,东原地产物业人员不采纳政府免除未交接期间的车位管理费的建议,质问我有没有交接车位的证据,说一切按照合同走,说合同默认11月30号交接车位,道理何在???现物业给的解决的方案是就物业工作人员的失误赔偿我一个电风扇给草草了结了,而一再强调他们没有任何问题,说按照合同来,并威胁业主说后续房子出现问题不允受理,让我直接找地产。这样的结果我没法接受,简直让业主心寒。在车位交接前个人停车所产生的费用本就没有去追究物业的责任,物业居然还反咬一口,以上与物业沟通车位的相关聊天截图跟电话录音均有相关凭证。请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们一个公道!!!

洪山区东原乐见城在房屋售卖过程中以及房屋交付前,多次通过公告告知业主,小区车位可租可售,并在公告中公示了临时停车以及月租停车标准。然而在房屋交付时,东原乐见城物业却告知业主车位只售不租,临时停车费也由公示的10元每天提升到20元每天。与此同时,东原乐见城物业方表示可以从其他已购买车位业主手中以300元月租租赁车位。东原通过车位只售不租的方式变相逼迫业主购买车位车位售卖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公平交易。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东原乐见城欺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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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买的时候有活动吗 我们7月去买的时候活动是免了2年车位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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