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租房的小伙伴注意 武汉近期将有一批公租房 正在进行配租 共计327套房源 房子条件如何?怎么才能租? 赶紧来看一下吧
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一、配租对象: 华立苑,项目坐落于?夹河路20号,配租房源共6套,其中单间1套,一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36.72㎡-57.88㎡,租金标准16元/㎡,物业标准1.44元/㎡。 十里和府,项目坐落于?十里后街99号 ,配租房源共3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51.85㎡-53.72㎡,租金标准16元/㎡,物业标准1.2元/㎡。 桥机嘉园,项目坐落于?鹦鹉大道448号 ,配租房源共11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6.86㎡-52.57㎡,租金标准16元/㎡,物业标准1.2元/㎡。 三里民居,项目坐落于?汉阳区江永堤路与三里坡路交叉口 ,配租房源共17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51.18㎡-55.2㎡,租金标准14元/㎡,物业标准1.4元/㎡。 锦华华庭,项目坐落于墨水北路305号,配租房源共4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5.94㎡-50.45㎡,租金标准:16元/㎡,物业费标准1.2元/㎡。 龙江庭院B区,项目坐落于五龙路53号,配租房源共4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38.19㎡-50.8㎡,租金标准:16元/㎡,物业费标准1.3元/㎡。 城投四新之光,项目坐落于连通港西路与梅林五街交汇东北120米,配租房源共164套,其中单间127套,二室一厅37套,建筑面积34.48㎡-57.18㎡,租金标准20元/㎡,物业标准1.2元/㎡。 华发未来荟一期,项目坐落于江城大道与四新南路交汇处,配租房源共9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9.09㎡-56.73㎡,租金标准20元/㎡,物业标准1.2元/㎡。 欣隆壹号公馆,项目坐落于江城大道358号,配租房源共14套,均为单间,建筑面积42.37㎡-51.70㎡,租金标准20元/㎡,物业标准1.2元/㎡。 武汉正荣府,项目坐落于连通港西路29号,配租房源共18套,均为单间,建筑面积53.11㎡-56.03㎡,租金标准20元/㎡,物业标准1.2元/㎡。 凤凰小城,项目坐落于梅林西路13号,配租房源共11套,均为一室一厅,建筑面积42.98㎡,租金标准20元/㎡,物业标准1.2元/㎡。 当代万国城,项目坐落于汉阳区汉阳大道与三环线交汇处,配租房源共5套,均为单间,建筑面积45.97㎡-50.97㎡,租金标准16元/㎡,物业标准1.2元/㎡。 黄金口安居苑,项目坐落于黄金口5村特1号,配租房源共5套,其中一室一厅2套,二室一厅3套,建筑面积47.22㎡-59.68㎡,租金标准12元/㎡,物业标准:1.44元/㎡。 黄金口岸一期,项目坐落于汉阳区惠民路6号,配租房源共23套,均为二室一厅,建筑面积50.61㎡-57.27㎡,租金标准10元/㎡,物业标准:1.3元/㎡。 黄金口岸二期,项目坐落于汉阳区惠民路6号,配租房源共15套,其中一室一厅6套,二室一厅9套,建筑面积53.94㎡-60.42㎡,租金标准12元/㎡,物业标准:1.3元/㎡。 惠民苑,项目坐落于黄金口5村特1号,配租房源共18 套,均为二室一厅,建筑面积60.3㎡-76.75㎡,租金标准12元/㎡,物业标准:1.4元/㎡。 登记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6月2日共4个工作日 登记地点:持证家庭户籍所在社区(以看房源户型图和房源清册的方式挑选备选户型)。 选房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17日共5个工作日,由运营机构按照选房结果电话通知申请人。 选房地点:桃花岛·安居苑人才公寓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公租房资格证明进行办理。 (一)确定选房顺序号 本次公租房空置房源配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持《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户籍在我区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的编号先后确定。 (二)选房方式 主持人按照确定的选房顺序号,每次2名依次安排进入选房区确定选择房源,申请人现场签字盖手印确认。 (三)选房标准 一人户、夫妻两人户保障家庭应选择单间或一室一厅,单亲家庭、三人户及以上的保障家庭可选择两室一厅。 六、配租、签约 选房名单确认,需公示7天。经核查无误后,申请人在?2022年6月27日起,由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电话通知签约,华立苑签约地点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当代万国城、黄金口岸、惠民苑、黄金口安居苑签约地点在黄金口运营管理站(惠民苑39楼1层商铺),十里和府、桥机嘉园、三里民居、锦华华庭、龙江庭院、城投四新之光、华发未来荟一期、欣隆一号公馆、武汉正荣府、凤凰小城在桥机运营管理站(桥机嘉园19栋1单元103号)。截止7月15日如申请人仍不配合签约,视同自动放弃配租。 1、有租赁意愿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租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配租签约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签署租赁合同,不得委托。 2、项目公告的登记截止时限前,申请人可以撤销登记申请,并由登记工作人员在资格证明原件上注销登记记录;项目登记截止时限后,申请人不得撤销登记申请。 3、登记完毕后,结合《市房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摇号选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房规〔2017〕1号)规定,选房顺序号清册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的编号先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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