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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不知道如何举证,以下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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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案件举证指南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被告的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身份证、户口簿;

(2)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2、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受到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的,应提交处罚决定或者相应法律文书;

(3)涉及重婚或者与他(她)人同居的,应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有关照片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交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街道调解委员会以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据

(1)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证明;

(2)涉及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随父或随母生活的证据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证据

(1)房产应提交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发票以及出资证明;

(2)银行存款应提交银行账号;

(3)股票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

(4)车辆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情况的证据

(6)合法收入应提交经济收入证明;

(7)债权债务除提交借据以外,应提交相关的证据

(8)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应提交该财产来源的证据

(9)财产有约定应提交书证。

5、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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