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事、任何人需要你过了半夜12点还苦想不睡。 任何东西都不能以健康做交换。
支持!
决定去睡觉, 趁着还没到12点。
楼主是贴王 活结
没有任何事、任何人需要你过了半夜12点还苦想不睡。 任何东西都不能以健康做交换。
曾经就傻瓜到一夜无眠地想念一个人,还把自己本来不严重的病搞的严重了。BS那时的自己。
喜欢你的贴!特别是Z后一句话~让一直自卑的我 突然自信啦!
好伤感啊
自杀
那是极度自私且愚蠢的想法
我认为Z后那个还该加一条 不要再和人提起过去 提起那些早该放进箱底的回忆 就算那些回忆能让你笑让你哭 也该压箱底了
说得好
蛮贴切滴
占到慢慢看
剪不断,理还乱!
支持LZ!
六十天内不要有任何联系.现在开始
妖精有好多关于情感的帖子啊,都蛮喜欢的……
没有任何事、任何人需要你过了半夜12点还苦想不睡。 任何东西都不能以健康做交换。
曾经为一个人3天3夜没合过眼
不是不想睡,而是眼睛一闭就会想到我曾经和他在一起的快乐和幸福,那些甜蜜似的承诺总在脑子里转,还有他背叛时无情的表情
现在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当初真的很傻,可现在好象已经成了习惯,一有事就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哎~~~~
马上十二点了。都给我克睡克。
你每次都显得很悲伤···呵呵
受到伤害,说明道行不够,看人不准。好好修炼自己的眼光吧。
试着重新开始吧,要知道,多抱怨一天,就少幸福一天,多回头看一天,就少前进一天。
歌曲听的也很低沉的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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